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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客运车辆事故多发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来源:常德市鼎城区公安交警大队 成浩 2009年11月19日17:30
    对辖区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常德市鼎城区公安交警大队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近年来,随着鼎城区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区内从事农村客运行业的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壮大,这不仅缓解了乘车难问题,而且活跃了运输市场,增强了竟争意识,促进了商品流通,加快了信息的传递,对区域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农村客运企业特别是农村个体客运业是一个复杂的行业,从事客运车辆运营的参与者在从业素质、管理职能、管理水平上的良莠不齐,大大地增加了对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难度。农村客运车辆事故多发,已成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需要着重关注和解决的重点问题。仅以2009年1—6月为例,常德市鼎城区交警大队辖区客运车辆在境内共发生交通事故32起(其中财产损失事故21起、伤人事故9起、死人事故2起,共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10起各类交通事故(其中死人事故1起,伤人事故5起)相比,呈大幅上升的态势。本文就农村客运车辆事故多发的原因及治理对策作一些简单的探讨。

一、农村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1 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笔者调查各客运公司发现,各客运公司从事客运的客车,从车辆的性能来说,可以说是鱼龙混杂。有些客运车辆性能好,有些则比较破旧,甚至存在一些不符合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标准的情况,如制动失效、方向机失灵、灯光不全等。某些客运车主为了挣钱,车出了毛病不停车检修,而是一味凑合使用,最终导致车辆因机械故障而肇事。其次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下,农村实施“村村通”工程,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安全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有关设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一些新修建的农村道路上仍然存在着许多交通标示不完善、有的甚至可能诱发交通事故的交通安全隐患。

  2 部分车主、驾驶员素质低下,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个体客运车主只顾赚钱,不顾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为追求经济利益把交通安全置之脑后,结果酿成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为揽客违规停车、为赶时间乱超车,在无节假日时,客运市场车多客少、节假日又出现车少客多,为了多拉客、多挣钱,超速超载现象普遍存在; 再就是疲劳驾驶,很多客运车主为压减开支,聘请的司机经常整天连轴转,工作强度大、时间长,驾驶人在疲劳状态下,失去对车辆的有效控制,不但酿成交通事故的比例较大,而且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3 乘客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客运车辆超员情况既有车主争取最大利润的需求,还有部分乘客交通安全观念淡薄的因素存在。有些乘客为了赶时间,不主动拒绝违法行为,即使车内座位已满,仍然继续挤上车,造成一些客运车辆的超员。车辆超负荷载客,使车辆转弯离心力增大,车辆机械部件磨损加剧,遇险刹车时加大了制动距离直接成为发生事故的隐患。同时,由于客运车辆超员,一旦发生碰撞或翻车事故后,给抢救工作也带来很大困难,往往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后果。

  4 客运公司内部管理比较混乱。现在绝大多数客运企业都是由参营业主私人出资购买客车运营,对抓安全抓教育、抓管理各股东之间思想有时很难统一。客运公司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就容易出现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没有形成有效管理,自行性大,片面地过多地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客运车辆的安检、驾驶员的教育等工作也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出现管理失控的现象。以至于一些客运车辆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管控。据调查,各客运公司虽然都与车主、驾驶人和售票员签订了交通安全协议,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没有严格按照协议实施处罚,致使安全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少数客运企业纵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对客运车辆存在违法超载、超速、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些客运企业睁一眼,闭一眼,客观上已经纵容了客运车辆实施危害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农村客运车辆的治理对策

  1 狠抓客运车辆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安全有效的运营制度。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运行制度是标本兼治的关健环节。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从被动防范向主动抓源头管理转变。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各种不安全因素。一是把好驾驶员行车关、客运车辆准入关和客运车辆性能关。严格驾驶员技能考核、准驾资格审验,严禁报废车、拼装车、带病车、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三品检查”、“五不出站”等各项规章制度。各客运单位、车站要实行客运车辆班车的始发登记,终点检查,稳定运行时速的跟踪管理,防止驾驶员超速争客现象。三是建立发车前、到站后的车况检查制度。对检验不合格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坚决杜绝因机械原因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四是客运管理部门要设置合理的客运线路、站点,即要方便群众解决乘车难问题、又要有效控制客运车辆超速行车争抢客员和查禁超员超载问题,使客运车辆在科学的制度规范下有序营运。   

    2 狠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客运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知法、懂法是自觉守法的前提,对广大个体客运车主、驾驶员进行法律教育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宣传,是交警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和经常性任务,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积极措施。针对农村客运业的特殊性,交警部门对其安全法制教育可以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广泛宣传教育客运从业人员和客运车辆司乘人员,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意识,要求驾驶员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在驾驶客运车辆过程中,积极配合路面巡逻民警的交通安全检查,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谨慎驾驶。可以组织个体车主、驾驶员中的遵纪守法者以及经常违法的人员分别进行现身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客运公司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当作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扩大宣传面,努力抓好驾驶人和售票员队伍的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公司安全例会、公司的安全简报、墙报,拓展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范围。

  3 狠抓路面管控,及时发现并消除农村客运车辆存在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在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大对交通违法、交通肇事者的处罚力度。只有在执勤执法中,对交通违法人员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吊扣驾驶证的吊扣驾驶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使违章违法者认识到遵章守纪的重要性。一方面,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农村客运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路检路查,提高路面控制能力。路面巡逻检查是交警严格道路管控,预防制止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维护交通运输秩序的重要手段。在路面巡逻中,能够及时发现交通违章、事故隐患苗头,并利用良好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进行快速处置。个体客运车辆在路面行驶中超载、违法行驶等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处理,个体客运车辆有可能违法乱纪的人员也必然受到震慑。另一方面,各客运公司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要加大上路稽查的力度,包括对所辖车辆的到点情况、线路安全情况、营运安全情况、驾驶人的行车情况以及车辆安全技术情况都要及时掌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不排除不行车,及时堵住安全漏洞。同时,充分调动线路队长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客运公司安保人员和线路队长每天都要上路稽查,对违规驾驶行为加大监督整改力度。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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