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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宜城市农村客运发展的思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特约撰稿 宜城市运管所 陈国荣 2010年3月19日16:36

    农村客运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日常出行,提高生活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大事。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的日益发展,城乡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城乡交通进一步扩大,外出务工、经商、探亲人员不断增加,能够坐上方便车、经济车、安全车,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出行的迫切愿望。因此,分析、查找现今农村客运存在的问题,研讨有利农村客运发展的经营模式,探讨解决农村客运发展的新思路势在必行。

    一、宜城市农村客运的现状

    宜城市总面积2115平方公里,现辖8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个工业园区,全市总人口60余万人。目前,我市“以市区为中心,路网为依托,乡镇为基础,行政村为结点,干支相连、辐射城乡”的社会化客运服务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在全市境内已改建3个五级站、85个侯车棚、200个招呼站。农村客运班线共有18条,营运客车204台。全市共有178个行政村,已通班车的行政村为172个,通车率达到97%。到2010年镇村道路硬化里程将达到1332公里,至6月底,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的总体目标。
目前我市的农村客运主要采取公司化经营运营模式,在公司化经营的模式下实行线路股份制。为了达到村村通公汽的目的,80%的城乡线路采取了线路延伸,由城区延伸到乡镇,再由乡镇延伸到村组。乡村与乡村之间采取循环线营运,线路名称为:王集--新街--东湾(板桥)--讴乐“大循环东线”,上大堰--东方--李当--刘猴“大循环西线”。

    二、农村客运发展存在的问题

1、通过深入到各乡镇、村组,对各乡镇人口分布、道路状况、客流流向、尤其是冷热集、周末学生往返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随着农民的经济收入的提高,部分拥有私家车(面的、小货车等)的村民,长期带客去乡镇赶集、接送学生,并收取乘车费用;有相当数量的 “三轮摩托车”、“残疾车”、“改装人力三轮车”在乡村连接处自发形成一定规模的非法客运团体。这部分经营者凭其低廉的成本,灵活的运送方式抢占客源,冲击农村客运市场,使得取得营运资格的客运班车难以正常运营。这部分非法营运的经营者既没有办理任何从事客运经营的证件,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虽然给群众出行带来了方便,但是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2、农村客运线路“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部门监管难度非常大。由于全市从事农村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比合法营运车辆还要多,这些车辆灵活快捷,流动性强,一直是扰乱农村客运市场的顽症。虽然运管部门进行了整治,但人手少、调查取证难、经费紧、工作量大,仅仅依靠运管部门的人力、物力根本无法满足全面监管的需要,专项整顿只能是在短时期内取得一定的遏制效果,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这一顽症。

3、我市现有农村公路路宽3.5米,车辆通行能力较差,均未设立安全标识、标牌、防撞墙等安全设施,部分路段没有错车道,存在一定的行车安全隐患。

4、市场客观需求无法满足。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交流日益频繁,对交通出行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现有的合法营运车辆不能满足需求,客运市场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加之“黑车”偷漏国家税费,相对来讲,运行成本低,大部分群众认为“黑车”灵活快捷、出行方便、乘车便宜,为“黑车”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5、现有的农村客运班车经济效益差,车辆利用率低。主要是客流不稳定,受到非法客运的冲击,加上目前的油价偏高,且有继续上涨的趋势,导致了农村客运班线运营成本高,光靠市场调节很难保证农村班线“开得通,留得住”。   

  三、农村客运发展的对策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村道路网络发展的日益完善,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迫在眉睫。针对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寻求农村客运发展的突破口:

1、创新农村客运市场的经营许可。在强调发展农村客运市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建议放开农村客运市场,凡是符合条件的公司和个体经营户均可经营农村客运班线。目前从事县内客运班线经营的已由“定点、定线、定班”调整为“滚动发班、循环发班”,但仍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需要。为了从根源上消除农村客运市场“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城市公交”,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对于那些经营实践证明群众确有需要,且基本符合营运条件的社会自备车(面的、长安车等)加以规范和引导,严格核定其经营区域(从乡镇到行政村,从行政村到行政村,从行政村到村组),缩短行政许可期限,办理合法手续后,允许其合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一旦超出其经营区域,运管部门将严管重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相应条款,对其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从而达到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市场的目标。同时,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将原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的毗邻区县客运线路(不含线路起讫地均在主城建成区的)审批权委托下放,由起始地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但是放开农村客运市场的经营后,也有一定的弊端:现有从事城乡客运班线的经营者必定会与合法化的“黑车”经营者之间产生利益纠纷,有可能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2、争取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村客运班线由于里程短、客流少、条件低、成本高、效益差等原因,经营者的积极性不高,属于严重的市场“缺位”,而在这“缺位”的状况下,政府必须“在位”,本着扶持发展农村客运,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原则,提供各种优惠政策,给予农村客运经营者一定的燃油费补贴、采取团购承运人责任险、农村客运车辆税费减半计征或者免征等,以保证农村客运班线“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使经营者和农民达到双赢。

3、采取疏堵并举进行整治的长效机制。整顿农村客运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针对农村不能达到农村客运经营条件的,仍然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我们一手抓农村客运发展,一手抓“黑车”整治,净化农村客运市场;同时,由市政府牵头,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疏堵结合”原则,严厉打击“残疾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经营行为,为农村客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建议农村客运市场行业管理委托乡镇交管站负责。燃油税费改革前,各个乡镇都设有交管站,各乡镇交管站工作人员对当地的农村人口分布、道路状况、客流流向都十分了解,加之在多年的规费征收工作中与当地村民之间建立的良好人际关系,如果将农村客运市场交由交管站负责,既能从源头上对农村客运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又能为农村客运市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5、全面提高农村客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一是将所有从事农村客运的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培训、考试,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二是每季度由监管部门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三是实行农村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评机制,促进农村客运经营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凡考评不合格的农村客运经营者,其所属的客运车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优惠政策。 

6、对从事农村客运车辆采取规范化管理。对投入营运的车辆,必须分区域、分经营主体统一颜色、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质量。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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