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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浅谈如何做好高速公路夜间路面管控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云淼 2016年4月14日13:54

  夜间路面管控工作是高速交警日常勤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由于夜间道路交通环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促使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夜间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安排勤务模式,认真做好夜间路面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夜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这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一、目前夜间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重守卡、轻巡逻,存在失控路段。夜间货车流量大,尤其是各种超载、超高、超宽的车辆喜欢选择夜间出行,许多民警往往侧重于在收费站口查处违法装载的车辆,而轻视路面巡逻,这样导致许多违法停车、灯光不全、疲劳驾驶和低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夜间路面管理失控。

  (二)装备缺、利用少,科技含量不高。在高速公路发达的德、美等国家,高科技广泛用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电子监控设备遍布高速公路,完全能做到“足不出户,晓高速事”,而我省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还不完善,通讯设施不足,自动监控手段不足,对路面情况的了解完全依靠民警不停地巡逻来完成。比如,根据总队和京沪公司共同议定的结果,京沪高速沂淮江段(即:新沂-淮安-江阴段)在2013年底安装了全程监控系统,每隔3公里至少保证一组360度球形探头,可是由于经费等种种原因,没有安装夜视或者夜间照明设施,高速公路又没有路灯,导致夜间视频监控无法工作。

  (三)兵种少、力量单,缺乏管理合力。现在只有我们高速交警在进行夜间路面管理,漆黑的夜间道路上仅仅能看见的是警灯闪烁的巡逻车。而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单靠某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是无法做好的。所以,我们必须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借助各种社会资源,要整合高速公路现有的路政、清障、施救资源,合力做好夜间巡逻管控工作。

  二、夜间路面管控的重要性:

  (一)夜间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通过对近年来我大队辖区发生交通事故时段的分析,主要集中在1-3时,5-7时,22-24小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起数的40%以上,疲劳驾驶、货车超载慢速行驶、灯光不全或尾灯亮度达不到安全要求、路边临时停车或故障停车未采取安全措施等违法行为是夜间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夜间的道路监控,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必须落实的工作要求。

  (二)夜间行车对驾驶员的要求高。夜间视线差,视距有限,容易产生视觉误差和疲劳,不利于驾驶员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另外,人体内的生物钟调节着生命的节奏,对人的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夜间工作与人的正常生物钟颠倒,在一天中,夜晚是人体生理节奏的低潮期,人的清醒程度比较低,因而易产生困倦、低落的情绪。此时驾驶员生理和心理机能都大大降低,遇到意外突发情况时,大脑反应能力较低,操作动作变得迟钝,准确性下降,协调功能减弱,判断和操作失误远远比白天多。

  (三)夜间行车对车况的要求高。夜间不同于白天,车辆灯光对安全行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大灯不亮,该车驾驶人无法看清路面交通情况,不能保证安全视距;尾灯不亮,则无法对后车驾驶人起到必要的安全提示作用,使其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许多追尾事故都是因此而发生的。另外,超载对车辆的制动系统和轮胎损害很大,很多超载驾驶员为了节约成本,往往选择夜间行驶以逃避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所以夜间爆胎引发的事故也较多。夜间易起雾、结冰影响行车安全。对高速公路行车危害最大的恶劣天气是大雾、大雪、冰冻和暴雨。江淮地区,每年的3月和10月,由于气候原因,夜间3时至6点易起雾,尤其是临近城市、湖泊和池塘的地方;冬天若高速公路上有雪水,桥梁、涵洞处由于夜间温度低,路面地温不够,易发生结冰的现象。恶劣天气下事故预防的关键是发现的早,处置的及时,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掌握路面状况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控措施。

  三、夜间路面管控的建议:

  (一)增加警力配备,加强后勤保障。一方面,要增加巡逻警力,确保夜间巡逻力量;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因为夜间巡逻是一项耗费大量精力和体力的工作,长期超负荷运转会影响民警的身心健康。所以,必须加强后勤保障工作,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从而调动起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勤务制度,加强查勤考核。制定合理的勤务运作模式,科学布警,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勤务安排不合理,让民警长期打疲劳战,即使不睡觉,也是走马观花似的转两圈、不管事,对在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灯光装置不齐、疲劳驾驶等重大安全隐患车辆置之不理。因此,我们要完善夜间巡逻制度,事先制定排班表,提前安排夜班民警休息好,保证上班时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夜间巡逻民警的查勤和考核,对那些对脱岗、睡岗、出勤不出力,或者重守卡轻巡逻,只处罚不纠正,责任心不强的民警要追究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认真剖析原因,合理安排勤务。我们要认真分析道路上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结合车流量的变化特征,坚持“警力随着天气走,警力随着流量走”的原则,有的放矢的合理安排勤务,将路面巡逻与定点守卡相结合,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和管控,真正做到在提高路面管事率的同时降低警力和物质消耗。

  (四)加强恶劣天气管控,严防二次事故发生。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是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我们一是要加强路面巡逻力度,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果断启动分级管制机制;二是要加大查处力度,纠正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灯光装置不全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现有的电子显示屏提醒驾驶员注意减速通行,谨慎驾驶;四是要在雾、冰、雪以及积水路段的两头鸣警笛、闪警灯、喊话,提醒警示驾驶员减速行驶,保持行车间距,安全驾驶;五是一旦发生事故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管理效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加强各方面的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促进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化,才能达到安全、畅通的目的。一是加强与宣传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力量的作用,告知广大驾驶人夜间行车常识和注意事项;二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通报恶劣天气气象信息,包括具体方位、严重程度、变化情况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让夜巡民警加强重点路段和时段的巡逻;三是加强与施救部门、高速公路经营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与路政部门分时分段巡逻,在恶劣天气下与养护部门一起对可能或已经结冰的路段采取撒盐、溶雪剂等融雪、防滑措施,努力改善路面通行条件。

(责任编辑:张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