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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以吉安县为例 浅谈农村道路交通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吉安县交警大队 刘淑妹 2016年4月6日9:39

  吉安县地处江西省中部、吉泰中心盆地、赣江流域中游、井冈山前沿地,县域面积2117平方公里,辖12镇7乡、306个村委会、22个社区居委会,是一个拥有5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而在农村中队民警人数少,管理的区域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担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加上我县农村道路建设步伐逐渐加快,沥青路、水泥路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农村基本上家家都有机动车或超标电瓶车,群众购买机动车辆的也逐年增多。全县公路里程2560公里,其中国道50公里,省道72公里,县乡道1032公里,村道1406公里。城区面积12平方公里,道路面积220万平方米,城区人口11.5万。目前,全县机动车已达到11万辆,其中营运性车辆4350辆,非营运性车辆69650辆。但是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相对滞后,农民传统的交通观念不足,这几年农村交通违法案件逐年上升。根据近年来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80%以上在乡村道路,农村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在当今“农村城镇化”大趋势面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与事故的预防已经成为农村亟待解决的热点。值得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认真思考:

  一、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现状

  (一)观念陈旧,职责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但现实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突飞猛进的道路建设、与日俱增的车辆保有、驾驶人数量等情况极不适应,乡村道路的交通管理在有限的警力下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虽然吉安县政府成立了相应的 “交通安全小组”,也对农村交通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但由于人力和财力的不足,更多的行动还是集中在城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安全管理,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仍鞭长莫及。农村交警中队由于警力不足,也只能把警力布置到省道、国道沿线的乡镇、集镇进行执勤执法,管理触角难以延伸到县道、乡道,大部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二)方式落后,法规宣传不深入。一是宣传教育资源有限。由于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警力有限,在广大农村不可能得到和县城相同的交通安全教育,农村中小学由于种种原因很少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乡镇宣传部门也没有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村民委员会更没有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摆到议事日程。二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目前对广大农村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手段基本上还是采用贴宣传标语的方式,由于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不丰富,方式不新颖性、针对性不强,难以吸引群众参与活动,宣传效果微乎其微,很难在群众的脑海里形成安全交通的意识。三是宣传教育受众不多。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实际上只停留在表面上,乡、村干部充当的是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加上其它工作任务的冲突,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是流于形式,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还任重道远。

  (三)条件简陋,安全设施不到位。吉安县辖区目前拥有县道和“通村公路”,道路标志标线缺乏、道路接口安全视线不良、路面狭窄、安全防护设施缺损严重;究其原因,一是道路建设或改建时,安全设施没有达到设计要求;二是建设“通村公路”时,片面追求公路里程,导致里程长、路面窄、质量差,安全设施空白,形成新的安全隐患;三是安全设施人为损毁严重,因为财力原因,得不到及时补充。

  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乡村道路受诸多因素的限制,不少乡村道路连接省道、县乡道路,在与主干道交叉路口(比如吉泰走廊及105国道沿线的凤凰镇、高速路口大量车流量的高塘乡),许多乡镇道路通过改造越来越宽,车速得到提高,但事故频发且呈上升趋势,许多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跟不上,许多急转弯、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缺乏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加之不少农村道路与城市主干道交会,极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二)村级公路和省道、县道的接口处,由于树木枝繁叶茂,视野范围小,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建筑物遮挡视线、路面破损严重等路段,接口处路面落差大,连接路口冲突点多,驾驶人驾驶摩托车从路口冲出,极易和省道、县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三)农村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差,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买来摩托车不经过任何理论培训、实际操作训练,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上路行驶,超速超载、酒后开车。农村摩托车既是交通工具,又是运输工具,占用快速车道、超速、超载、超宽、一车多人的现象时有发生,酒后驾驶、青年顽劣竞技镖车也常有发生。农村群众受交通法律法规教育不够,群众缺乏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行车走路我行我素,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四)农村安全性能差的摩托车多、报废的客、货运车辆多、农用车私自改装多,安全性能大打折扣,超长超宽超载车辆横行霸道,车身后面根本没有反光标贴或不明显,随意停车不设置警示标志,造成人为路障,给夜晚行车埋下地雷。

  (五) 农民文明交通知识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农村道路狭窄且多弯道,路况比较复杂,路两边的住户乱连、乱接、乱堆、乱占现象普遍(如在马路堆放建筑物,铺禾晒谷等),会车困难,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造成人为安全隐患。

  三、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一)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力求广泛性和深入性,比如针对目前摩托车违法现象较多的情况,利用相关典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展板,用血的教训警示群众遵章守法,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安全意识。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公路沿线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如利用农村集市上做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安全图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有效的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强化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让学生影响家庭,家庭辐射整个农村,达到“安全驾车、文明行车、教育全家”的目的,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人人关心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农村公路路面交通违法现象。基层交警中队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深入农村,加大对辖区农村公路的巡逻力度,要根据农村道路特点,及时调整中队民警勤务模式,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的日常管理,保持整治力度,严查严处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报废车、拼装车上路、酒后驾车、超速、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道路的行车秩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 该处罚的处罚,该扣留证件要扣留证件,该拘留的要予以行政拘留,要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基层交警中队要在以前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辖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再次开展深入细致的摸排,根据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梳理总结,在“村村通”道路的弯道、陡坡、窄路、临水临沟路段设立显目的警示标志,危险路段设安全护栏,及时提醒农村摩托车驾驶人谨慎驾驶, 改善村道与省道、县道接口处的交通环境,要剪除接口处树木枝叶,确保交通视野开阔;加装路口减速带防止摩托车快速驶过交叉路口,避免车辆碰撞事故发生。

  (四)依法行政,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中队民警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地用法律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事,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认罚放行”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所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做到“以法醒人”、“以理服人”。

(责任编辑:张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