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旅游客运安全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夏卫平 2011年11月21日16:30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与其相配套的旅游客运市场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运力规模、运力档次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各种制约旅游客运市场安全健康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无序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现象,存在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异地经营的外地车辆等情况。二是部分旅游客运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现象突出、管理松懈、基础薄弱。三是旅游客运驾驶员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淡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杜绝等。旅游客运安全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旅游客车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障碍之一。因此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切勿忽视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一、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合法有效的“五证一单”,即:《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旅游标志牌(包车标志牌)》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客运公司盖章的《行车路单》。证、牌、单不全的车辆不得作为旅游客运用车。驾驶员要主动接受用车单位或导游对“五证一单”的查验。

     二、旅游客运公司应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驾驶旅游客运车辆。承接长途旅游业务,旅游线路为普通道路单程超过400公里、或旅游线路为高速公路单程超过600公里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同一地点包车在5辆以上的,客运公司应当派安全管理人员随车带队;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三、旅游客运公司要加强对旅游车辆的安全维护和保养,按照“一车一档”建立旅游车辆技术档案,及时、完整、准确记载旅游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有关部门对车辆的交通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保险情况、承运人责任险情况、车况安全定期检查记录、车辆变更登记情况、行驶里程记录、车辆故障记录、车辆交通安全记录等事项。

    四、旅游客运公司要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组织实施内部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和交警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旅游客运公司要按规定为游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旅游业务经营者应当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为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六、要不断完善旅游管理和道路运输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和齐抓共管机制,建立旅行社行业和旅游客运行业间的信息交流与自律机制,共同维护旅游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旅游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业的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职责,联合执法,联动处置,形成管理合力。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两大行业之间应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通报行业安全、管理信息和诚信经营等情况,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努力提高旅游客运服务质量。发生旅游包车突发事件,旅游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本着互通联动的原则共同处理相关事宜。旅游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通力合作,迎接挑战,着力提升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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