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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卖公路收费与超载月票 道路不应用来敛财
来源:北京晚报 2012年8月10日14:7

    就河南“超载月票”对话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道路,不是用来敛财的

  “河南省淮滨县货车司机自去年起,每月初到县城‘超限站’交纳3000至5000余元不等的费用,便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享受’比国家载重标准放宽15吨的政策。即购买‘月票’,只要超载不超过15吨,便可免于处罚。”昨天,此事一经披露便引发热议。有网友嘲讽道:“我们这里便宜,交警、运管、路政各200,不分大小车。”还有的则相当淡然,“这也算新闻?到处都有吧。”

  公路收费之痛已困扰国人许久,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持续关注公路收费与超载并直接促成节日高速公路免费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曾在全国两会时发出“运输成本如此之高,叫老百姓如何不超载?如何不逃费?”的感慨,被视作“敢言”的代表。本报记者昨日对她进行了专访。

  从整治超载

  转到为其“喊冤”

  “明明是在乱收费,司机们还忙不迭地去送钱,都是为了生计”

  “公路收费太贵,已经成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提款机’。”黄细花在去年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她看来,高昂的不合理的过路费,“是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收费猛虎。”

  基于此,她提交了一份《关于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的建议》,希望公路从收费向公益性回归。然而黄细花并非一开始就如此考量,是什么促使她转变了思路呢?

  其实2009年、2010年的时候,我本来是在考虑提一个整治货车超载的建议。因为货车超载的安全隐患很大,平时也经常看到路面被轧得坑坑洼洼的。结果这个交上去之后,人大负责提案的同志反馈说,提的内容太宏观了,要尽量写得具体一点。

  我就继续研究,本意是想从“指定哪个部门负责检查处理哪个方面”的角度进行细化。但通过和交管、运输物流协会等部门的进一步沟通,我发现处理货车超载绝对不是“整治”、“罚款”那么简单,它的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那时有个新闻让我很痛心:河南一位农民用假牌照运营,8个月里逃了368万的过路费,最后被判无期。他赚了多少钱呢?二十几万。那如果这8个月里他遵纪守法、不超载、过路费都交齐,得亏成什么样?我因此特别受震动,就转变了建议的方向。

  两会小组讨论的时候我举了个例子,从广州运货到北京的费用比从广州运至美国的还要高,这是来自物流行业协会的资料。

  大同市交管部门曾经做过一个实验,用红岩牌16吨的载重汽车从大同运货到天津,不超载不违规,利润刨除油钱和各种过路费后要亏损3200元。虽然这个实验并非我亲自委托,但真实性我是相信的。

  有司机朋友反映,上路之后各种收费名目繁多,只要想罚都能给你找出理由,欠着买车的贷款,油钱还这么贵,只能指望靠超载这几吨赚点钱了。淮滨县司机每个月初去交钱,其实不就是“保护费”吗?明明是在乱收费,司机们还忙不迭地去送钱,都是为了生计,从我的角度真是特别同情和理解他们。

  “超载”是结果

  而非原因

  “本世纪初从英德运水泥到广州,运输成本每吨55元,现在油价涨这么多,反倒45元”

  从想要治理超载,到为超载“喊冤”,黄细花看到的是超载背后令人无奈的现实。“超载是被逼的,谁不知道不安全?但只治超载,不管其他,是行不通的,司机就没法活了。”

  几年来,黄细花为公路收费问题倾注大量心血,上交了多份提案。她认为“超载”作为一种结果而非原因,它的解决需要多个方面共同行动。

  测算载货量有无上升空间

  既然交了过路费,路就要修得好一点,才算“物有所值”。现在科技发达了,路面是不是可以用更好的材料和技术铺设,能承受更大的重量?

  交了罚款就允许超重,甚至可以超到50%乃至100%,从这一点看,我觉得载货量还有提升的潜力。当然,我没有经过测算,只是考虑到油价在上升,成本比以往高很多,是不是能征求司机的意见,请专家测算后,商榷一下载货量的制定呢?

  出台运费指导价格避免恶性竞争

  运输和其他行业不同,把货物从A运到B就行了,不管你的过程,谈不上什么质量,唯一能比较的就是价格。

  跑运输的好多都是单打独斗,跑一趟挣一趟的钱,竞争十分激烈。本世纪初从英德运水泥到广州,成本每吨55元。过了十年,油价上涨这么多,成本反倒变成每吨45元了。

  这就是因为没有统一的运价指导标准,都在压价、拼命装货,通过超载来获利。应该尽快规范行业运输标准,出台运费指导价格,设置一个最低价,避免“你低我更低”的恶性竞争。

  降低过路费用,修建免费公路

  最重要的还是降低过路费用,多修建不收费的公路。

  农民种田盈利很少,甚至亏本,市场的物价却逐渐涨高,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运输关卡太多,算下来费用比国际线还贵,最后收费和罚款的钱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了。

  我今年的提案《关于加大对全国高速公路收费审计力度的建议》提到,审计署应对全国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成本进行全方位审计,将过程和结果透明化,一旦收费还清并保证合理微利就应停止收费。

  除此以外,还要加大对“特权车”、“人情车”问题的清理,改革收费机构和精简收费管理人员。

  至于报道说淮滨县“就算没超重,检查站也会找人站在地磅上,或者让后面的车头开到地磅上令其超重”,那就属于“明抢”了,必须加大整治力度。

  道路是让人走的

  终要回归“公益”

  “是不是能再多一些节假日免费,再扩展到周末,再多一些车型……慢慢来吧”

  8月2日,《重大节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下发各省,自此7座以下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可免费通行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

  黄细花是这一举措的直接促成者之一。今年的两会,黄细花上交了《关于春节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建议》。

  8月1日,交通部专门告诉我,我的提案通过了,但不是完全一致。

  我提的是春节期间全部免费,也包括货车和客车,主要出于客车载人多、能令更多百姓受益、缓解春运压力的考虑。交通部还是没有把所有的车囊括进来,规定了是7人以下的小客车。

  但扩展了节日,比我提的春节还多了三个,我觉得挺开心的。回复得也很迅速,传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以后是不是能再多一些节假日免费,再扩展到周末,再多一些车型……慢慢来吧,这算是开了个口子。

  其实最近广东包括惠州已经有了一些可喜的变化。6月初,广东高速公路开始实施统一收费标准,之前被诟病收费过高的华快一期、广深高速(3.60,-0.03,-0.83%)等7条省内高速都降价了,100多公里的两个站之间,大货车能省70多元钱。

  惠州的普通公路收费站最多时超过20个,从2008年开始逐步撤销。到2010年底,撤销了梧村等最后7个收费站,现在我们普通公路已经没有收费站了。

  因为收费问题触及到多方利益,“咔嚓”斩断也是有难度的,咱们就多方呼吁,持续关注吧,慢慢推进向好的方面发展。

  我是有信心的,道路是让人走,而不是用来敛财的,终归要回归“公益性”。如果说几十年前修路的时候国家没有钱,现在GDP已经是世界第二,财政有能力解决,也该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较真

  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波

  以罚代管就是

  纵容违法行为

  交过罚款,领完单子后就可以超载了,这不是通过罚款来允许违法行为的存在吗?无论仅仅是为了管理上的方便,还是有更多的背后原因,“以罚代管”本身就是在纵容违法行为,是必须被制止的。

  对载重进行限制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保护行车安全,也是考虑到路面的承载能力。超载不但会轧坏路面,降低道路使用寿命,更会造成大货车的发动机与制动性能、轮胎和车轴承受能力的下降,带来安全隐患。

  再有,紧急情况下若超载,刹车距离变长,司机往往难以有效控制车辆。若发生撞击、剐蹭等交通事故,其损害必然会加重。同样速度下,载重20吨与载重40吨的车追尾造成的后果肯定有质的差别。

  相关方面在擅自提高载重标准的时候,是否充分考虑到了这些违法的成本呢?

  目前核定的承载量是否可以调整,不是河南一个地方管理部门可以决定的。若觉得承载量应适时提高,也要由主管部门制定新的标准。讨论空间可以开放,但在标准没有调整之前,绝不允许擅自更改规定,更不能变相执行。

(值班编辑: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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