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进道路运输法制建设,促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日前印发《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省道条》将于7月1日起施行,按照“全面宣贯、突出重点、重在规范、搞好建设、注重形式、讲求效果”的原则,市运管处成立以处长为组长的宣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省道条》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工作。
《省道条》宣贯工作分部署启动阶段、宣传普级阶段和总结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要求各县(市、区)所要提高认识,要创造良好氛围和环境,要建立经营保障机制,要狠抓落实,要及时汇总,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 (翁仁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