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5月16日至18日,省运管局在省交通干部学校举办了首期《省道条》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县运管系统分管法制的领导以及各市局(处)的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稽查、法制部门负责人共17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
省运管局副局长胡森在开班仪式上做了动员讲话,他对本次培训班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立足实践,全面理解;二是抓住本质,深入理解;三是广泛交流,共同提高;四是遵守纪律,保证实效。
本次培训班,省人大法工委田梦海处长给大家讲解了《条例》,他从《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原意、引导方向、《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省运管局六位业务部门的专家对城市客运等相关业务条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培训会最后还举行了现场答疑,全体授课专家对收到的32个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通过本次培训,使全体学员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精神实质,明确了《《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为全省下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