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驾培机构市场,我县运管所请市运管处协助,加强对我县非法从事驾驶员培训的“黑”驾校及以“陪驾”为名非法从事培训的陪练公司的打击力度,净化驾培市场环境。
一、对我县驾培机构乱设培训点、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要求各驾培机构禁止在核定训练场之外私设培训点,禁止车辆挂靠驾培机构经营。如上述行为经查实,将对其停业整改。
二、进一步规范我县驾培机构培训收费,严格按省发改委[2005]1525 号文件核定标准一次性收费,禁止以任何名义中途乱收费,凡中途乱收费、低价恶性竞争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抄报市运管处,由市运管处对其实施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