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治之我见
来源:河南省范县交通运输局 曹中华 2011年12月13日9:38

    客运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治,我认为:除每年的春运、黄金周,学生暑假、农民工返乡前需要开展专项整治外,在平常的生活中也应持续开展客运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治。方能起到“防患于未然。具体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客运企业应认真总结每次安全隐患整治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集中解决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巩固成效的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迅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巩固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抓具体、抓到位。要坚持“三个带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当好领导者、组织者,更要当好教育者、引导者。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排部署、综合协调、集中交办、督查落实等各项工作。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加强协调沟通,积极配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强化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遏制和减少营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以县级客运企业为重点,加大客运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客运隐患整治的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整治客运隐患,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特别要对县级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整治,对县级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管理人员、从业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对县级客运企业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审核,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交通事故情况逐一进行清理,对县级客运企业安装和有效使用动态监控系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客运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填写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案“五到位”。

     三、加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力度

    各地要将专项行动与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要充分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市际、县际主要道路交警临时执勤岗位,严格落实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车辆逢车必查的要求。要以通行秩序为重点,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加强区域警务协作,严查超速、疲劳驾驶以及违法超车、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的要求,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完善安全管理和防护设施。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和持续安全隐患整治,力争实现高速公路尾随相撞和车辆冲过中央隔离护栏导致的正面相撞,以及国省道路段正面相撞、路口侧面相撞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四、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道路客运企业要以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要目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目前,据说交通运输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规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也要积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客运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客运企业在组织人员、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车辆设施、现场管理、文明驾驶、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以及绩效评定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要督促客运企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

    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快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进度,对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安装范围扩大至所有客运车辆;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制订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健全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罚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要完善平台使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企业平台使用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地要对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了解其使用范围、数量、工作制度、监控人员队伍以及在事故预防上的实际效果。

    六、全面排查整治客运隐患

    各地要在加强客运隐患整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的同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要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管理档案。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从业资格进行调查摸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对不符合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不得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公安部门要重点对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上道路行驶;对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督促其接受处理。客运企业也应把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的常效武器,对生产环节中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紧盯不放。明确检查人必须对检查过程、检查项目、整改结果全权负责。建立自查责任制,规定当班人员、当班职工对事故隐患做到“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谁漏查、谁负责”,让职工成为安全防范的“暸望哨”和“监督岗”,使事故苗头能够得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七、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

    各地要以客运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和场站的宣传阵地建设,在车站、生产和办公区域、职工生活和休息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和专栏、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示。要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及时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隐患,发布提示、服务信息,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经常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座、安全演讲和征文比赛、安全技术比武、安全实战演练等系列活动,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签名活动,征集安全生产警句、漫画、书法、照片,安全文化教育形式生动,职工入耳入眼入脑,“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司机一杯酒  亲人两行泪”等安全警语在驾驶员中广为流传。要在客运企业大力倡导和开展规范使用安全带、选树文明安全驾驶人活动,制定出台相关奖惩措施,鼓励、引导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以省为单位,组织选树一批百万公里安全运营、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爱岗敬业、文明安全的模范营运驾驶人,并作为规范客货运企业的长效措施,激励和促进从业驾驶人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八、集中开展督导检查

    督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指导。要坚持原则,勇于负责,切实抓好集中交办问题的跟踪督察。以县乡为检查重点,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路段,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促整改解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经营资质。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地要以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和重点,形成相关部门齐心协力、联合行动、及时沟通的工作合力,建立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信息交换机制,研究提出道路客运安全长效对策和措施,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确保道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九、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基层单位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客运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实行风险抵押,推行安全一票否决,严格规定凡是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凡是安全工作不尽职、不得力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职工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前沿,安全责任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人。客运企业要把安全责任作为硬任务、硬指标,细化分解到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把安全生产表现、安全生产实绩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紧捆在一起,定期考核,讲评和兑现。同时,执行安全责任制令行禁止、严字当头,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决不心慈手软。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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