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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危险货物承运实行统一保险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仙居县交通局 顾三亨 2009年8月24日8:6

    日前,浙江省综合交通物流行业协会、浙江共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险、中国平安财险共同签订“浙江省统筹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项目”, 这标志着全省危险货物承运可办理统一保险.

    该“责任保险项目”,对危险货物承运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理赔服务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据业内人士介绍,该保险项目费率合理,保险基准费率为投保金额的0.6%,并按最低保额为基准,逐级递减;根据车辆吨位设置最低投保限额,10吨以下最低投保限额30万元,10吨以上为40万元;取消保险限额内分項赔偿限额,实行总损失赔偿,将货物险与货物引发险合二为一,对贷物不再交钱进行保险. 同时,该保险项目还增加保险经纪人,经纪人将为运输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安全培训等相关服务,协助保险人进行保险理赔.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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