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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交警两小时夜查酒驾 8名“酒司机”被揪(图文)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抚州交警直属二大队 李丽珍 2016年2月16日14:57

  春节长假过后,为严厉打压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升势头,确保春运后期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平稳有序。2月15日晚,抚州交警直属二大队集中40余名警力,分设五个整治点在上顿渡城区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为确保整治成效,大队采取“大集团作战”战术,各整治点不少15人,安排民警在酒店、餐饮街附近蹲点,采取卡点、堵截的方法,对于掉头、紧急靠边停车的进行快速拦截、检查。

  19:30分,在见贤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整治点,距离整治点30米外,一辆小车正欲调头。于是,几名民警立即上前拦停,经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7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陈,44岁,上顿渡人,与朋友刚聚完餐正想返回上顿渡家中,没想到在家门口碰到交警查酒驾。

  19:40分,在桥东路至龙津路交叉路口整治点,赣F51XXX司机被要求摇下车窗接受检查。车窗摇落,执勤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从车内顠出,且司机满脸涨红、目光躲闪,有酒驾嫌疑。果不其然,经测试,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62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据该司机交代,他姓陈,44岁,抚北镇人,今天他宴请亲戚吃饭,席间经不住劝喝了几瓶啤酒。他也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抱着晚上交警不上班的侥幸心理,他还是开车上路了。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陈某某准驾车型为C1D,但C1准驾车型为15年10月20日增驾的,仍处实习期。

  19:52分,在广场西路与桥东路交叉路口整治点,一驾驶赣F02XXX(后查为套牌)小车的男子被要求接受检查,因其无法提供行驶证且有酒驾嫌疑,民警将其人车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在交警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据该男子讲述,其姓雷,36岁,上顿渡人。当晚5点多钟,一家人在河埠吃完晚饭,席间喝了点啤酒和白酒,自觉酒量好又时隔两个来小时,于是,雷某某开车载着家人返回上顿渡。哪知竟撞在了查处酒驾民警的枪口上,酒驾又套牌,雷某某得为他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了。

  在桥东路至龙津路口交叉路口整治点、在罗家巷交叉路口整治点,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2小时的整治行动中,民警共揪出8名“酒司机”,均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根据规定,他们将被处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其中司机雷某某因套用他人号牌还得接受罚款3000元、驾驶证再记12分的处罚;司机陈某某C1证处实习期,还将会面临被注销的处罚。

  整治酒驾行动告一段落,但大队仍继续对酒后驾驶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将整治酒后驾驶作为常态化工作,而且力度不降、措施不松。在此,交警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张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