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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交警内外兼施、学宣并举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谭玉英 2012年6月25日11:24
    为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宣传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举办内部民警、协管员培训班和举办校车法人代表、驾驶人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一、强化内部培训,使民警和协管员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运用自如。大队于5月31日晚,组织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在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举行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班”,由副大队长李平福传达了赣州市支队5月24日举办的贯彻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精神,全文学习了《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2]25号)、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公字〔2012〕104号)。由参加支队培训班的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刘风森组织全体参加培训人员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认真学习。通过对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计六十二条的深入学习和探讨,全体人员对校车安全管理有了一个全面、正确、客观的认识,使每一名民警和协管员知晓法规规定、知晓工作流程、知晓法律责任,做到准确把握、正确运用,从而为今后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外部培训,使校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熟知于心。6月4日至7日,大队分别在嘉定镇、西牛镇、大塘镇、正平镇、铁石口镇等分5批次组织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举办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班,全县校车法人及校车驾驶人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重点强调了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时代背景和开展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求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提高对校车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绷紧校车安全管理这根弦,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确保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

    三、强化媒体宣传,促使《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城乡家喻户晓。大队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运用县电视台、信丰报、大型LED户外显示屏等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通过游走字幕、通告的形式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规定,积极倡导全社会自觉礼让校车的文明行为,努力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的氛围。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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