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高速三大队“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接处警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加红 2012年6月24日17:19
高速三大队针对当前大队处警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强力整改,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会议,共同学习了公安机关接处警规范和工作细则,并对进一步加强接处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接处警工作首接首处责任制。在处警中遇到辖区或职能不明确的警情,必须坚持先处警、后移交的原则,及时赶到现场,在了解核实基本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后,按相关规定移交其他警种或相关部门。在其他警种民警没有到达现场前,首接警种严禁擅自离开处置现场。
二、进一步认真落实接处警反馈回访制度。接警后要在到达现场的第一时间向发出指令机关反馈到达现场时间,在了解清楚基本警情和处置完毕后再向指挥中心反馈处理结果,重大疑难警情要随时反馈。同时,按照市局要求,要加强接处警回访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监督渠道,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投诉,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进一步提高出警速度和质量。在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时尽可能快速核清报警求助的准确地点、内容、性质,提高指挥调度的准确性和处警效率。要加强接警、处警人员之间的衔接配合,缩短警情滞留时间和处警调度时间。对接报的各类现行警情,要坚持以快为先,及时处警调度,准确果断处置,坚决杜绝“电话处警”。
四、进一步加强对接处警工作的勤务督察。带班领导要加强对110接处警工作的检查,把处警单位和民警的值班执勤、履行职责、出警处置和反馈情况等内容作为检查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接处警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规范和完善接处警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接处警工作的考核奖惩。要把110接处警考评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围,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接处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指挥不力、出警迟缓、推诿塞责,导致贻误战机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或被上级公安机关暗访、检测存在问题通报批评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进一步规范接处警民警单警装备的使用管理。接处警民警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公安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以及《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加强自我保护,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值班编辑:Online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