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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县为全县“拐的”重新办理编号登记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杜文静 2012年6月23日2:10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吉安县将对全县“拐的”进行重新编号登记。

    通知要求,城区内(含敦厚、横江、凤凰、永和等乡镇)所有“拐的”可于2012年6月28日至7月18日期间,携带车主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该县交警大队重新进行编号登记,且下岗、低保、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下岗、低保和残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事宜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办理,登记前需清洗、整修车辆,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缴纳“交强险”。若逾期仍未办理登记,将依法严处。

    此外,每位“拐的”车主在办理编号登记的同时还需签订《县内“拐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其内容主要有: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2、不准涂改、遮挡车辆编号;3、不准在车上张贴商业性广告;4、严禁在公交候车亭、十字路口和禁停区域乱停乱放,严禁“闯红灯”,违者将摄像或拍照并上网处理5、严禁超速、超员、不按道行驶,违者将一律扣押车辆并按规定处罚6、严禁“拐的”接送学生,违者将从重处罚;7、登记后凡须转让的,需到吉安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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