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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余:橘黄色校车的思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廖慧 2012年5月17日8:54
   目前,校车安全问题已经从单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逐步发展为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不可否认,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一方面,校车的出现,为孩子们的上学、放学,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行走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另一方面,从全国来看,与校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却不断增多,这曝露出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又亟待解决的问题,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警钟。因此,规范校车的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加强校车的安全管控,刻不容缓。

    一、橘黄色校车的诞生

    校车制造最早可追溯到十九世纪中叶美国的“韦恩制造”,而校车的标准化得益于美国乡村教育专家希尔博士(FrankW.Cyr)于1939年发起和组织的第一个堪称划时代的“校车标准化”会议。会议首次为美国校车制定了44条标准,例如车体尺度、橘黄色涂料的配方标准。会议制定的大多标准,都在以后的岁月中逐渐被新标准替代了,但是美国校车的橘黄色,历经时间考验,一直留到今天。希尔因此被美国人称为“橘黄色校车之父”。

    二、校车的惟一考量

    1989年4月,希尔博士参加了纪念首届校车研讨会五十周年,他回顾说,当年制定标准的唯一考量就是安全。

    以校车的橘黄色为例,当时反复考虑,就是要找出特殊醒目的色彩,使得哪怕在晨曦和暮色中,校车都能被清楚地辨别出来,并且后来有规定不容许其它车辆使用同样颜色。
 
    1966年,美国通过了第一部全国性的《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校车安全也随之改进;1974年通过了联邦《校车安全修正案》,纳入此前各州对校车的一些重要规定。例如使用校车警示灯、紧急疏散门、左侧停车标志摇臂,即在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车身左侧摇臂伸展,出示停车标志,挡住逆向车流,确保整条路的双向交通全部停驶以及加固车身等等的细节。

    我国的校车安全立法起步较晚,2010年7月1日,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符合现有标准的专用校车从生产线驶上上学路还要假以时日。而2011年,在甘肃庆阳和江苏丰县发生的两起校车事故,引发各界的关注,也将校车安全问题拉进了大众的视线,随后,国家有关部门加快了校车标准的制定,促使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校车的新标准更多的是在对安全性的设计要求上参照欧洲和美国的校车标准,其它的方面还是充分考虑到了中国国情。

    新修订的两项标准更加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

    三、校车驶入法制轨道

    1、“软件”的改进。校车安全改进首先是“软件”,即驾驶员的人为因素。我国2012年4月5日公布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驾驶人做了严格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首先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更不能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加拿大,成为校车驾驶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必须符合作为驾驶人的常规要求,如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通过司法机关无犯罪记录检查,通过政府药检部门的酒精和药品的严格测试。此外,校车驾驶人还必须完成专业的培训且考试合格。

    手握校车方向盘,校车驾驶人的素质关乎学生们的生命安全。因此,不能让曾经有不良记录的驾驶人担任校车驾驶人。

    2、“硬件”的改进。道路交通是一种危途,完全避免交通事故几乎不可能。于是,“硬件”方面的改进则变成了旷日持久、非常枯燥的大规模调查、技术试验、数据、分析、改进,周而复始。在美国,校车车体的每一个细节、连接点,都经历了一次次立法的不断加固加强。结果,就是悍马车撞上去也只能造成校车极轻微损伤。而我国在校车安全性上要求有些比美国还更高,如专用校车国家标准(GB24407-2012)对专用校车的主动安全性要求更严。主要有:安装限速装置、防抱制动装置、缓速器或其它辅助制动装置;对校车的被动安全性要求更高。主要有:车身结构设计和强度、保险杠、出口数量和位置、急救箱配备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对校车的改进不能保证交通事故死亡率为零。但是,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规范,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将会明显下降。如美国的校车运输安全已经远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运输,一个孩子坐在校车里,比坐在父母驾驶的汽车中安全13倍;比坐在一个近二十岁年轻人驾驶的汽车中安全44倍。1990年至2000年,美国运送学生的校车每年交通事故死亡平均为8.5人,其中司机死亡为2.6人。

    四、大余县校车现状

    大余县现有校车主要集中在幼儿园。全县有160多所幼儿园,公立幼儿园两所(在城区,不设校车),一些私立幼儿园为了争夺生源,争相自购或租赁车辆作校车。大余县现有幼儿接送车辆82辆,基本是7至9座、售价仅4至5万元的国产小面包车,车况很差。而中小学生上学是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的原则,城区中小学生家庭住址一般距离学校不远,校车需求不大。由于部分农村地区,撤点并校,使学生上下学距离不断延长,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和初中生,因离校太远只得乘座“黑校车”。如浮江九年制义务学校没有校车,有部分学生因离校远,又没有公交车经过,不得不乘座三轮摩托车上学。没有正规校车,三轮车、报废车、农用车等“黑校车”就会屡禁不止。交管部门严查“黑校车”,往往招来很多不满和白眼。不满的除了车主,还有学生家长,没有“黑校车”,就意味着孩子上学没人接送。这使校车问题在本质上呈现出公众对低廉、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在现阶段难以得到满足。

    五、当前破解校车难题的对策

    1、校车安全管理,关键还得靠政府的介入。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用实实在在的投入和严格的监管来落实校车安全。校车问题并不能寄希望由某一个部门负责解决,但是,政府不能缺位,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条例》明确规定,“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2、资金投入是安全保障的前提。要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要有一个过渡期。在《条例》施行后的一段时间内,专用校车的生产速度难以完全满足需求;同时,筹措资金也要一个过程,已有的校车和聘用的驾驶人,依照规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等,也要有一个过程,因此,需要有一个过渡期。

    安全绝不仅仅只是车好就行,硬件保障只是提高校车安全系数的一部分,校车监管、执法和高标准的运营管理,才是确保安全的关键。如果教育、交管、安监等部门能够真正各司其职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老师、家长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全社会共同关注营造良好的校车交通环境,就能够有效避免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孩子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作为承载他们往返学校的重要交通工具——校车,安全责任重大。校车安全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课题,更是事关千万家庭的社会问题。校车安全不仅需要法律支持、资金保障、道德规范、部门监督等,更是需要全社会本着对生命的尊重,共同努力、用心经营的长久事业。

    参考文献:1、《南方周末》历史中驶来的橘黄色校车  (林达)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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