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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熊义津总工程师深入九江县检查指导“三访三评”工作并走访人大代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谭勋 2012年4月17日11:58

    上周末,江西省交警总队总工程师熊义津在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方等相关人员陪同下深入九江县检查指导“三访三评”工作,并走访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九江县潘新华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干崇生等相关人员热情接待了熊义津总工程师一行,并陪同走访了人大代表。

    当日中午13时许,熊义津总工程师一行深入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督导检查了工作“三访三评”工作台帐,民警访评日记,提问了民警对“三访三评”基本知识知晓情况,对九江县交警“三访三评”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紧接着,熊义津总工程师一行深入九江县沙城工业园江西省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走访了公司法人代表、省人大代表潘新华,与潘新华代表亲切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面对面的沟通,对潘新华代表向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递交的《关于将交通违章信息与相应的照片或录像在网上平台公布的建议》(第12号)已由省人民政府转省公安厅承办,省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从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发,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厅交警总队随即召开了专门会议,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研究工作措施,现将办理情况予以答复: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05号令)以及《江西省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若干规定(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将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同时,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及时了解查询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情况,做到在第一时间将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从公安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采集转移至总队对外门户网站“红绿灯”网(www.jxhld.gov.cn),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只有输入机动车相关信息,即可查询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信息。同时,交警总队还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信息。

    最后,潘新华代表十分感谢熊义津总工程师的到来,对自己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上递交提案的答复感到非常满意,让人感动不已。并表示:省交警总队这一举措极大地鼓舞了人心,触动了灵魂,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工作热情,为建设秀美富裕和谐新江西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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