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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出台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新举措
来源:胡海军 牟建平 2010年4月15日13:28

  “需要新增农村客运线路时,对没有上等级的公路必须进行路况安全评估后,才允许客运车辆上路行驶。”4月13日笔者从常德交警支队获悉到一系列农村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新举措。
  
  为吸取“2.12”桃源县农村客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教训,遵照省委省厅主要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从今年开始,常德交警部门重点强化农村地区客运市场安全管理,出台针对农村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新举措,为农村客运车辆的交通安全倾情护航。
  
  据常德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农村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首先消除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监管盲区,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部门协同监管”的监管模式;对需要新增农村客运线路要在没有上等级的公路上行驶的客运车辆,必须由政府牵头,安监、交通(公路、运管)、交警等部门组成道路安全状况评估小组进行评估,严把许可证发放关;对农村客车必须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严禁报废车辆和改装车辆从事营运(包括增加座位等);农村客运车辆可采用相适应的小型车辆(如面的车等),根据农村客流变化,调整班次,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每天必须安检1次,由客运站负责安检,没有客运站的,由客运企业负责落实安检;提高农村客运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农村客运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承运人投保责任险。
  
  加强打击非法营运力度。督促运输企业用GPS对车辆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随意更换从业人员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客运车辆一律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连续发生二起以上严重违法行为的,对公司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对年度内发生二起以上死人事故的,对客运企业停业整顿,挂黄牌警告。鼓励群众举报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酒后驾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和转递给运管部门进行处理。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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