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我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按时完成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量并向交通运输部申报。
由于全国范围的燃油消耗量申报工作尚属首次,且于2010年统计2009年度相关指标属事后统计,涉及指标多,工作任务重,开展难度大,对网络软件操作要求高,需要核查到具体企业和车辆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申报范围和对象,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逻辑、填报混乱、漏缺项目以及车辆型号、排放标准、单车油耗、天然气换算等指标填报不规范等多项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保证了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符合要求,各项数据客观真实。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财务司将于4月开展2009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情况督查工作。为确保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信息客观真实,同时做好迎检工作,目前我省各市区已全面展开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量申报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