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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公路16日起实行计重收费和不停车收费
来源:中国交通报 刘洋 朱洪军 2010年4月13日15:28

    4月16日开始,浙江省高速公路将全面实行计重收费和不停车收费。浙江高速公路将驶入智能化管理的快车道,车行浙江将更加快捷。

    浙江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投用后,对实际称得的车货总重下浮5%,进行计重收费。计重收费的费率标准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合法装载车辆费率;二是超限运输车辆费率;三是部分特殊车辆和特大型桥梁的收费标准等。此外,集装箱车辆的收费维持现行收费方式和标准不变,对进出宁波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时,在正常装载及超限30%(含)以内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车货总质量超限30%以上的车辆,按超限车辆的收费方法收取通行费。实施计重收费后,各高速公路的隧道、桥梁叠加部分和代收费的方式和标准维持不变。温州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目前,浙江不停车收费主要针对客车(非计重收费车辆),对接受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浙江省暂定三年内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不停车收费的使用和办理都非常方便,全省11个地市均设有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和银行的办理网点。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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