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管理,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传达学习总队文件精神,认真吸取石城“1.30”事故教训,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
一、迅速传达学习。大队把总队文件精神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给了全体民警、职工,使大家迅速了解总队文件精神并对1.30事故引以为鉴。2月2日,大队还召开了中队长以上会议,会上大队长魏国强要求各中队(科室)要加强民警、职工的管理教育,教育全体民警、职工要认真吸取教训,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特权车”、“霸王车”,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大队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民警的教育管理,使全体民警、职工能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同时要求全体民警、职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等相关规定。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进一步严格警容风纪,严格值班备勤,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监督力度力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职工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严格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和执法办案程序,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发生。此外大队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实行“值日警官监督制”,对群众上访、投诉的案件,大队积极调查核实,及时整改纠正,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民警、职工违纪行为的查处,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进一步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