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了解到,新昌从4月2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去年12月19日和今年1月15日国家对成品油先后两次降价,取消这一附加费是鉴于目前93#汽油零售价格已达到取消燃油附加费加价规定要求。取消的根据是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局《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班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2月23日零时起,取消新昌出租汽车载客每车次加收的1元燃油附加费.
据悉,新昌此次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严格按照《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新交发改价﹝2008﹞11号)规定实行。县汽运总公司出租车公司和白云出租车有限公司已经通过不同的方式在最快时间里通知了出租车经营者,告知停收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居民乘坐出租车不需再掏那“1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