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租车管理,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浙江省兰溪市交通局决定从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在全市客运出租车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评选文明示范出租车活动。
活动的目的要求是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增强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出租车两个文明建设。本次评选活动的考核记分以百分制形式评分。以车为单位进行考核,分加分、扣分和取消评选资格三个部分进行考评。考核工作由运管所和出租车公司负责实施。在出租车公司设置文明示范车考核情况公布栏,考核情况每月在公布栏公布一次。运管所和出租车公司将加强检查考核,上路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结束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选出10辆出租车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对本次活动评选出的10辆文明示范出租车将给予授牌、奖励,并在新闻媒体上给予公布。对倒数10辆出租车,也将在适当场合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