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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县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幸福镇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治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董黎琳 2008年11月7日9:11

    云县幸福镇有18个村委会,194个村民小组,全镇有人口41472人,占全县12个乡镇人口的10.20%,地理位置较为特殊,与翔临区、永德县、耿马县相接壤,公路状况复杂,是通往耿马、永德、沧源、镇康的必经之路。幸福镇由于交通便利、矿产资源丰富、盛产甘蔗、香蕉等热带作物,经济较为发达,该镇的五小车机动车逐年递增,又是少数民族集居地,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尤为突出,导致交通管理工作难度大;特别是仅有的幸福、打马卡两个农村集贸市场均为以路为市,长期困扰着幸福交警中队正常工作的开展。为此,云县交警大队幸福中队及各职能部门以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请示汇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幸福中队向幸福镇政府汇报后,从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制定下发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关于印发清理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工商、安监、运政、路政、派出所、农机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方案》要求多措并举对幸福辖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不按停放车辆等影响车辆通行,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

    二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做好预备措施。专项整治开始之前,镇政府印发了《关于清理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公告》,对街场的个体工商户、驾驶人、商贩、赶集群众进行了深入广泛、声势浩大的宣传,并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让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传。

    三是重拳出击,全力打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在幸福集贸日,专项治理小组对幸福街场进行了清理整治。对在公路两旁摆摊设点经营的一律要求经营者搬迁至集贸市场经营。载客营运车辆一律进站停放、发班。因车辆维修的一律不得占用车行道。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品处理一率不得占用车行道。清理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全力以赴对街场进行了专项治理。

    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各职能部门共投入人力142人次,其中交警警力61人次,投入车辆54两次,印发宣传材料4000份,张贴《通告》100份,清理修理、贩卖商品、采购物资等占道经营13处,规范交易群众经营活动上千人次,处理违法占道车辆24辆次;进一步规范了群众的经营行为和车辆停放,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逐步探索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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