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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快发展农村客运 2018年实现“村村通客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年7月18日9:18

  中新网兰州7月15日电 (杨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15日披露了一份意见称,甘肃将加快改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条件,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到2018年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满足民众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需求。

  甘肃提出,2016至2017年每年建成建制村通畅工程1万公里以上,到2017年实现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18年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到2020年农村客运配套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初步建立布局合理、畅通有序、运行稳定、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网络。

  发展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是首要任务。甘肃规定,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本级财政配套力度,确保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并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改造,完善相应设施,确保实现行政村通达。

  对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不得占用道路进行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集市贸易等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成之后要加强维修养护,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农村客运站点在服务农村物流和邮政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甘肃将依托乡镇客运站,发展行政村之间、行政村到乡镇、乡镇之间的农村客运节点运输,处理好农村小客车客运与农村班线客运的协作关系。并指导站场经营者加强与供销、邮政等机构的合作,拓展农村客运站场物流和邮政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农村邮政的融合和一体化发展。

  甘肃通过培育农村客运市场主体、配置符合农村实际的客运车型、实行多样化的农村客运经营方式优化农村客运结构和布局。其中,各县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试点发展以城市公交客车为运输工具向农村延伸的城乡公交客运,并试点以小型客车、小轿车为运输工具,发展乡镇农村电话“约租”小客车经营,切实解决乡镇至行政村、行政村之间的农村客运需求。

  甘肃从财政支持、完善价格体系、优化审批机制几个方面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扶持力度。对于规范农村客运的运营管理,除了加强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之外,甘肃还规范了农村客运的准入退出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经营的客运经营者,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经营资格。

  为保证农村客运的安全经营,甘肃建立了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县市区、乡镇政府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应设尽设要求,所有乡镇成立交管站,行政村建立交管室,在交通隘口、危险路段设置交通检查劝导站,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分级进行培训,履行劝导、纠正、制止和向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报告交通违法行为等职责。

  同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维护修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驾乘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经营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营运的有关规定。农村客运企业要逐步建立监控平台,为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行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规定,确保客运安全。

  甘肃亦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农村客运发展地顺利进行,除了加强各部门协调和监督管理,甘肃将农村客运班线通达率、公交化运行率和农村客运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农村客运组织化程度、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和能力等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与职务考核、晋升、评先创优相挂钩,奖优罚劣,确保实效。

(责任编辑:温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