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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交警大队122来临前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细荣 2016年11月23日16:10

  为开展好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根据冬季冰、霜、雪、寒雨等恶劣天气会接踵而至的实际,东乡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为全县中小学生、幼儿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一、迅速对全县校车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治。大队要求各中队要在11月中旬,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校车及装载学生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工作台账及档案,全面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对校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真正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校车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停运、限期整改;对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标识的其他车辆,坚决禁止接送学生,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校车审查和申领标识等手续。

  二、严格把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关。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大队对各中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逐一签订好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与辖区使用校车的学校签订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同样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好安全行车责任书;二是严格校车审查备案。及时与教育部门联合,对校车逐级进行严格的审查备案,进一步健全校车管理的相关台账;三是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车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对校车定期维护保养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履行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携手,进一步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护卫天使”等行动,及时组织好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居民社区,对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师生不坐要超员车和非法营运其它机动车,要自觉地抵制校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搞好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控。要继续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护卫天使”的行动要求,对校园及周边道路进行严密的交通巡逻管控和上、下学高峰时段的重点值守,对过往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的校车严格进行安全检查,要坚决依法并从严查处校车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消除货车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现象。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