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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黑车整治百日行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徐敏 2014年5月21日15:29

  所谓“黑车”,就是未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取得营运资质,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黑车”普遍车辆技术状况较差,驾驶员未经严格培训,驾驶技术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超速、超载、途中倒客现象严重,随意涨价宰客,坑骗或打骂旅客,粗暴待客等情况时有发生,由于没有相关的营运手续,不能办理旅客意外伤害险,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任其发展,势必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危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整治黑车,已成为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长期以来,“黑车”一直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黑车”还常常是犯罪的温床,一系列案件令人震惊。政府对整治“黑车”非常重视,一直以来,运管部门对客运市场治理整顿,尤其是对黑车稽查与管理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采取流动稽查、划分责任区、定岗稽查等各种办法,全方位整治黑车,效果也较明显,但是往往是阶段性的,整治活动一紧,黑车就收敛,整治活动一松,黑车又抬头。

  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从4月28日起,涟水运管所按照市运管处统一部署对非法营运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到目前,在城区主要路口贴宣传标语、拉横幅20次,散发“关爱生命,拒绝黑车”宣传单5000余份,查处无证经营“黑车”8起,有效震慑了违章经营者的气势。

  此次整治重点打击淮涟线路上非法营运车辆,使非法营运“黑车”数量明显减少,有效取缔非法营运组客点。力争通过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非法营运“黑车”违规停车、影响道路通行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运管部门抽调2个执法中队、2辆稽查车、8名执法人员,与辖区交巡警中队密切配合,采取统一线路、统一时间、统一联动整治,坚持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严惩违章行为,并逐一制定惩治措施,力求标本兼治,达到长效管理。整治期间,该所执法人员能积极发扬不怕吃苦,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的作风,起早贪黑,扎实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文明、人性化执法,对轻微违章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对阻扰执法、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的,交由公安交巡警中队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故意违停堵塞道路通行,拒不接受检查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在新闻媒体上作负面典型予以曝光。对查扣的“黑车”建立驾驶员和车辆信息“黑名单”,作为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对象,让违章车主受到沉重的打击,全力保证道路运输市场的运行有序。

  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运输市场管理,提升行业形象,严厉打击了城区重点路段、区域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合法经营和道路交通安全,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舒适、安全、便捷的交通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