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运管局编印了道路运输行业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该使用管理规定的出台使该县营运车辆得到更加有效的动态监管。
规定由适用范围、设备安装要求、使用管理规定、使用情况考核等四方面内容组成。此次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对象涵盖了“两客一危”企业所有营运车辆;2011年9月1日后在该县入户的,且载货吨位10吨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货运车辆;列为县级以上重点物流企业载货吨位10吨以上的营运车辆。在GPS监管设备按装规定方面,要求二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安装实时视频及GPS监管设备;三类及三类以下客运班线车辆要求安装GPS监管设备;有承担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要求同时安装实时视频监管设备。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求安装GPS监管设备。符合本规定适用范围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要求安装GPS监管设备。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设备管理规定和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管理。
该规定的出台使行业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得到有效的落实,对行业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起到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