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大力推进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宁都交警新形象,宁都大队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创新,通过“二结合”,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重塑宁都交警新形象,融洽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夯实理论基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大队坚持以纪律带队伍、以制度管民警,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行为规范,使民警的工作有“标尺”,要求民警保持姿态规范、站位规范、服务规范、语言规范、执勤执法规范,展示民警良好形象。自4月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督导小组,对各科室队中心,尤其是路面执法与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规范执法、队伍管理、警车使用管理、勤务管理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通过督查,干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大提高,对队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良倾向,坚持早抓、真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敢于正视问题,做到动真格、抓实效。要求民警路面执勤执法及事故处理的调解环节中要警容严整,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执法规范,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交通违法者和事故当事人及家属在接受处理过程中,既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又感受到公安交警的关爱、温情。
二是紧密结合各项整治行动,采取“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管教结合”的工作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城区“三治”疏堵保畅通、货车“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违法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多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的方法纠正和制止,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教育违法行为人的基础上,依照交通法规对其处罚。一线民警在路面执法中注重执法策略,要将执勤执法工作目标定位在降事故、保畅通、保平安上,既要依法办事,又要人性化执法,以说服教育为主,切忌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蛮横。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度,程序合理、证据充分,对于农村不戴头盔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认识态度好的坚持说服教育原则,对于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尤其是夏季货车、客车疲劳驾驶等容易造成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近年来,宁都大队通过以上“二结合”,使民警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过程进一步规范,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逐步提升,交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