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临时通行标志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至6月30日止结束上牌登记。时间紧,任务重,期间还穿插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两会”安保和“春运”、“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期的交管工作。从3月份开始,吉安县交警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超标车”挂牌登记工作,赢得了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时至一个月,上牌登记总数近3000辆,仅次于吉州区位居全市第二。回顾过去一段时期的工作,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突出了“四个到位”。
一、组织部署到位。《办法》出台后,该大队立即成立了由大队长伍有君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超标车”管理工作小组,并先后5次召开班子会议、中层领导会议和全体民警大会,研究、部署、动员“超标车”上牌工作。同时,为做好辖区“超标车”、燃油助力车挂牌登记前期准备工作,该大队多次派出民警深入辖区销售市场开展调查,统计了各店铺“超标车”的品牌、型号和库存数量等信息,为下一步核发“超标车”、燃油助力车临时通行标志工作打好基础。
二、宣传引导到位。办理“超标车”挂牌登记的目的主要是规范管理,遏止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为尽可能使《办法》家喻户晓,自实施之日起,该大队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掀起了一场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办法》实施的要求、目的和意义;二是在社区、企业、中小学校、公路沿线村庄等地广泛张贴《办法》实施通告或宣传标语,使更多的群众了解相关内容;三是利用乡镇赶集日和县城人群集中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提供咨询服务,扩大宣传面,普及“超标车”相关知识和挂牌登记手续等;四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温馨提示短信,强化宣传效应,引导群众积极主动配合“超标车”挂牌登记工作;五是走访商家同步宣传,向商家详细介绍“超标车”的标准和《办法》有关规定,告知其从今以后禁止销售“超标车”,加强“超标车”的源头管理。
三、工作落实到位。为尽职尽责做好“超标车”管理工作,该大队从三个方面将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组织“超标车”挂牌登记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办理要点、资料收集整理以及特殊情况的应对处理等,确保各中队都能够独立完成“超标车”挂牌登记业务的资料填写、拓号等前期工作。二是建立“超标车”挂牌量化考核机制,认真细化和分解任务,纳入全年目标任务考评。严格推行绩效奖惩机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推出“超标车”挂牌“五进”活动,分批分段地安排民警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积极开展“超标车”摸底调查和“送牌”上门。
四、服务群众到位。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办理“超标车”挂牌需求,进一步提高办理“超标车”挂牌工作效率,该大队立足人性化服务,切实从便民、为民、利民角度出发,落实各项工作制。一是落实“午休”工作制。城关中队利用午休时间,深入协讯、航盛、博硕一期、二期等大型企业为“超标车”员工办理牌证;二是落实“双休日”工作制。双休日期间,永阳、敖城、澧田中队深入边远山区和需求量大、人口密集的地方,积极开展“送牌送证”上门;三是落实“延时”工作制。近期,“超标车”挂牌量大,车管所延长工作时间,增设咨询台,以引导群众办理业务、解答疑惑;四是落实“特事特办”工作制。对部分群众因车辆购买时间过长,遗失合格证或购车发票等情况的,只要其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同样给予挂牌登记。该大队的各项创新举措既便利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