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在市交警支队组织的交叉执法活动中,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交管一大队在九江县一中岗亭开展执法检查统一行动期间,查处了一起超高三轮车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1时左右,由柴桑北路方向开来的一辆号牌为赣G2AXXX蓝色三轮车摇摇晃晃地驶入民警视线,见前方有民警,该车走走停停,几欲掉头。见状,民警饶思球迅速上前将其拦停要求其靠边停车。待车停稳后,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上装载的空矿泉水瓶堆的满满的,超出了规定的装运范围1米左右,属严重超高,除此之外该车车辆的年检、保险也均过期,已违反了多项道路交通法规。据民警介绍,虽然该车拖载的都是空矿泉水瓶重量很轻不会对车重有什么影响,但就是因为这点,很多车辆在托运时总是将空水瓶越装越多,装到严重超高也不以为然,孰不知严重超高不仅影响自身车辆行驶,稍有不慎也会刮到途中周边车辆,还存在随时掉落的可能性,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要求驾驶人对货物进行了转运,并按照《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条例令》上限规定对其作出了严厉处罚。(张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