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松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会议室内灯火通明,为了深入贯彻新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该所全体干部职工放弃晚上休息时间,聚集在一起挑灯夜学新《条例》。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新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已于2012年3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7号公告向社会全文公布,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能让全所干部职工掌握新《条例》的精髓,明确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领域,违法违章的范围和所采取的处罚措施。掌握这些,对该所在今后一个时期,依法、依规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平时利用上班或业余时间进行全面、仔细地阅读,通过自学后,组织开展学习新《条例》大讨论活动,每一个干部畅谈新《条例》实施后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尽快进入角色,全面履行松阳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