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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县召开车驾管业务、中介服务工作座谈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谭勋 2012年4月20日15:15

    为进一步规范车驾管业务、行业和中介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车驾管业务人员素质,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行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4月19日下午,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全县车驾管业务、行业和中介服务相关人员召开工作座谈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队长干崇生,车管所长魏荣珍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大队长徐雪琼主持。

    会上,大队长干崇生首先对车驾管业务、行业和中介服务近期工作进行了点评,自超标助力车办证办照以来,基本情况良好,全县广大助力车、电动车主积极踊跃到交警部门及中介服务地办理相关证照。随着办理登记注册的数目增加,干崇生大队长指出:车管所办理业务人员增多,要按秩序办理,不允许有强占窗口现象发生;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特许在中介行业设立超标助力车、电动车办证办照代办服务点,要严格依照物价部门的批复,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不允许个别中介有违规收取中介费现象发生。

    随后,副大队长徐雪琼宣读了向车驾管业务、行业和中介服务部门发放的《责任书》。要求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按交警部门的要求收集档案法定资料,不得擅自减少或使用无效及伪造的证明或材料。

    2、依照物价部门的批复,严格收费项目及标准。(驾驶证规费F照110元∕人,行驶证规费33元∕车,保险80元∕车,体检20元∕人,照相15元∕次)严禁价格欺诈或乱收费。

    3、严格遵照《九江市超标助力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2012年2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助力车的上牌办证业务,不得为2012年2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助力车办理上牌业务。

    4、从即日起,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助力车。

   5、不得发生其他违规办牌办证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事项。

   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轻微的,取消服务点的代办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最后,车驾管业务、行业和中介服务人员纷纷做了表态性发言,表示坚决支持县交警大队的工作,自觉遵照《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维护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交警大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刘礼平 黄宏飞)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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