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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交警:优化协管队伍 提升管理效能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小满 2012年2月29日11:19

   2月28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下发《交通协管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实施方案》,采取有效举措,分步骤、按程序,通过明确岗位设置,按照“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原则,对大队交通协警、文明交通劝导员、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称协管员)队伍进行优化组合,进一步加强大队队伍管理,优化协管员队伍结构,促进协管员队伍上下形成一个“团结爱队、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目标明确。自2010年常德城区首批交通协警补充到一线基层大队后,解决了部分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协管队伍为城区交管工作和城市创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大队队伍管理,优化协管员队伍结构,促进协管员队伍上下形成一个“团结爱队、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局面,大队决定从3月5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完成大队交通协警、文明交通劝导员、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化组合工作。大队组织的本次协管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工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并充分考虑协管员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协管员的意愿,重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三是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职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优化协管员配置,提高协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交通协管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力支持基层交管工作科学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领导有力。为了确保此次优化组合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了协管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建平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大队长曾庆强兼任,黄启焕为专干,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措施严谨。一是按照组织方案,大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所需岗位设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结合大队交管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工作需求,按需设岗,并根据业务需求和工作量,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配置各类人员。二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人员组合采取“双向选择”办法,优化组合各部门协管员的组成人员。首先,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大队审定的《部门协管员定员定编一览表》推荐出班长人选,然后,由班长组合岗位协管员,协管员也可以挑选自己的班长,实行双聘。三是优化组合竞聘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合格的正式任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于落聘的协管员大队“协管办”组织进行为期10天的待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向所选择或缺少人员的部门申请上岗,未被聘用的,交支队政工科和武陵区劳动局建议辞退。(刘小满 黄启焕)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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