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交通运输局为创建上犹和谐为民交通,力行“四严格”,永远为民服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运政服务“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公务、业务和来访人员,按政策解答咨询和回答各种业务问题,对各种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情况实行“补充手续一次性说清办清制”,认真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一次交代清楚应补充的手续和所需要的资料,予以答复。
二、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上路上户稽查,确保统一着装、举止文明、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三、严格按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和省交通厅、省运管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客、货、维修、运输服务、搬运装卸开业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年审、班线复审、换(补)证、加班、包车牌发放等业务,在工作时间内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
四、严格按规定办理客运班线审批,县内班线具备条件后,在20日内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跨县、跨区、跨省班线在20日内研究审批,符合条件后,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