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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浅析如何有效治理摩托车冲关行为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何浩 唐芳 2012年10月24日14:8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摩托车以其轻便、快捷、经济的特点,成为了城乡一种极为普遍的交通出行方式,然而,伴随着摩托车出行增多的同时,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驾车强行冲关的摩驾现象也越来越多,给交警执法带来了许多困难,给不特定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如何有效遏制和查处摩托车强行冲关行为已成为交警路面执勤执法时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就此谈几点个人看法,不成熟之处,还望领导和同行们指正。

    一、摩托车冲关行为危害及原因及分析

    危害:

    1、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违章者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行冲关,又轻易逃脱,容易对一些群众造成误导,认为交通法可有可无。长此发展下去,心存侥幸而强行冲关现象就会不断蔓延,正常的交通秩序就会遭到破坏,群众对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执法水平就会产生怀疑,显而易见,强行冲关行为的社会影响、恶劣程度已非同一般。2、危害执法民警的生命安全。警察职业是最危险的职业之一,由于摩托车拒查冲关现象的横行使交通民警的危险系数猛增。冲关摩托车致伤民警的事件也偶有发生,相信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由此种原因受伤致残的干警数目也不是一个小数。每一次冲关逃逸的背后无数张嘴巴在传播,执法干警的威严大打折扣,法律的尊严受到了严重亵渎。

    3、给不特定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摩托车车冲关者拒绝接受交巡警的检查而强行冲卡,大多数是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先,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车上路,甚至本身就是盗抢车辆等,已经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为达到逃脱处罚之目的,强行冲卡后往往慌不择路,超速行车。不管是心里还是行动都已失常,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处置不当,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

    4、恶化了交警执法环境。由于基层交警没有什么措施应付摩托车强行冲卡,使得这一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链锁反应,”你冲我也冲,进一步恶化了执法外部环境和警民关系。执法中即使我们交警按规定规范执法、无过错、冲卡者冲出意外事故也要找你交警部门赔钱,他们往往认为是交警惹起的事端,不赔钱就引发群体事件。

    原因:

    1、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在摩托车强行冲关的群体中,一部分是属于无证驾车的人,他们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和培训,没有系统学过法律、法规,对交通安全知识了解甚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别一部分是已考取驾驶证的人,由于他们其它证件不齐、接受后继法制教育次数少,法规知识、交通安全知识也日渐淡薄。他们根本认识不到驾车冲关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会给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而是错误地认为冲关“成功”是自己有“本事”。

    2、处罚力度不够。由于车主多为本地人,受各种关系网的干预、说情、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似乎束手无策,因而普通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真正将严格处罚落到实处的为数不多,只会使已被暂扣的摩托车又重新流入社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乡村的摩托车只在乡村公路行驶,受警力地理位置等客观因素和管理观念等主观因素的制约,交警往往鞭长莫及,办不从心,管一时紧一时,加之这些车主善于打时间差,利用失控时段悄悄出动,逃避检查和处罚。

    3、免除处罚的侥幸心理。一些驾驶人遇到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为了逃避检查、处罚,心里便产生一种赌博心理,冲得过去自己可以免交罚款,冲不过去算自己倒霉,在这种心理的催化下,许多人都选择了强行冲关。

    4、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面对越来越多的冲关行为,交警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由于二轮摩托车对道路的选择不象汽车要求那么高,胡同、里巷、乡村便道均可通行,而且转弯、调头轻便灵活。骑车者强行冲关后,容易变更道路,脱离视线,轻易就能逃脱。执勤交警在没有事先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一般不容易追到,如果冲关车驶入公路以外的小道,交警能否追车又有争议,使得冲关者侥幸逃脱一次以后,跟着就有第二次,如此恶性循环,导致冲关现象成直线上升之势。

    二、整治摩托车强行冲关行为的对策

    1、强化摩托车驾驶员交通法规教育。在培训摩托车驾驶员和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年度审验时,要有计划的进行系统地交通法规教育,并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领取驾驶证或通过年审。对在路查路检中查处的无证驾驶人员或冲关驾驶员可暂扣违章车辆,强行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做到抓一个教育一个,最后达到教育一片的目标。

    2、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严重控制摩托车强行冲关势头。交警部门要改变以往的执勤执法的方式方法,集中警力对摩托车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路段,分片分段进行突击整治,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对强行冲关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按上限处罚,并形成整治的长效机制,做到该扣车的扣车,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进一步震慑强行冲关者。

    3、严格牌证管理,规范摩托车通行市场。对摩托车上牌的车主要有详细确切的住址,如有可能、可要求提供户籍证明,同时要限定个人上牌车辆数,对已购车上牌的车主,要查明情况,问清事由,以免挂靠车辆增多的现象存在。对转买的车辆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避免实际车主与行驶证车主不相符合。在路检路查中,对查扣的无牌无证车辆,有合法手续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强制上牌,无合法手续的,予以没收销毁,决不允许无牌车回流社会。

    4、扩大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举办一些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使交通法深入人心,使群众特别是一些部门领导对驾车冲关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严重性有深刻的认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交警执法工作,对查处冲关者引发的群众性纠纷,正确对待,协助解决。在打击冲关者进行上限处罚的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对个案真相予以曝光,做到惩一儆百,对违法者起到威慑作用,此外,可在电视上开辟专栏,专门请一些被查获的冲关者谈感受,通过对真人真事的了解,使群众进一步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从而积极主动配合交警打击强行冲关行为。

    5、提高民警的证据公信度。建议考虑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在美国,只要有两个以上警察指证某人有违法犯罪,那么他就有可能指控有罪。我们路面执法民警通常规定也是至少两个以上。因此,一旦有人以身试法,驾车强行冲关,那么当两个民警同时确认了车号,在收集有关证据后便可以把该车违法信息锁入数据库。然后通过公告形式通知该车辆所有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6、加大科技投入,突破陈旧的执法手段。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政府部门应加大经费投入,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提高执法手段,针对驾驶人冲关现象,执勤民警在第一时间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摄像、询问旁证等,然后把该违法行为录入数据库,在该车辆年检时予以查处。另外,执勤民警可利用警务通、执法记录仪,随时核对出有冲卡的车辆违法情况。现在交通违法处理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只要该车在某地被查,那么该车辆相关的违法信息可能通过网络查到。

    7、加强部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态势。对于摩托车冲关行为,仅靠交警一家的力量是不够的,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配合,相互协作,严厉打击强行冲卡行为。首先要加强与公安各警种多联系,多方征求意见,密切配合,共同制定整治冲卡行为的对策,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其次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对冲卡者在冲卡过程中造成无辜人员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等后果而触犯刑律的,严格按“决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或“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法律定罪量刑标准,依法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从快处罚,从而彻底有效揭制冲卡违法现象。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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