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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如何加强渣土车等工程车的管理之我见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韩公明 思言 2012年10月25日11:43

    近年来,随着常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不断发展,投资环境的日趋改善,各项基础工程以及落户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项目建设紧锣密鼓,渣土车、石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辆日益增多。然而,一些渣土车等工程车驾驶人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在辖区超载、超速、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肆意鸣笛、滴漏飘洒运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民群众反响尤为强烈。如何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等工程车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遏制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整洁、卫生、规范”的城市环境,是摆在我们交警部门面前重要研究课题,这里笔者浅谈本人之己见。

    一、目前辖区渣土车等工程车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与其他车辆相比,渣土车等工程车存在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如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放大号不清、故意遮挡污染号牌、超速超载、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给群众的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这些车主和驾驶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是不顾安全多拉快跑,即使车辆出现故障,只要可以继续行驶一般不会进行停工修理,“带病上路”、“带故障上路”等情况屡见不鲜,见怪不怪,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严重影响城区市容市貌。由于渣土车等工程车存在严重的超载行为,行驶时车上的装载物(如石料、沙子、泥土等)时常被散落在路面上,既污染了道路又妨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成了路面灰尘的主要来源,严重破坏了城区的卫生环境。加上大量渣土车多是无资质、无牌照、无防尘防泄装置的“黑车”,沿路飘灰抛洒,对城区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十分严重,极大损害了城市形象。

    (三)交通肇事逃逸时有发生。一般来说,渣土车等工程车流动性比较大,都是哪里有工程就往哪里跑,加之很多车主和驾驶员为了省钱,常常是“三无”上路(即:无保险、无年检、无运输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拿不出钱而无法处理,干脆溜之大吉,一逃了之。这样,不仅加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难度,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上访,此类事故引发的事件屡见不鲜。

    (四)影响广大市民生活休息。大量渣土车等工程车不分黑夜白昼的疾驶在城区马路上,由于车身质量和载重量比较大,使得车辆在马路上行驶时发出的噪音与震动比较大,严重的妨碍了广大市民的的正常休息生活,扰民情况极为严重。特别是每年高考期间,还影响广大考生的复习迎考。对此,广大市民意见很大,怨声载道。

    (五)疲劳驾驶危及生命安全。辖区内很多渣土车等工程车车主或驾驶人重效益、轻安全,把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时间”当儿戏,挑灯夜战“连转轴”,疲惫不堪“把钱赚”。一天工作八小时以上甚至十几小时以上,不分白天黑夜,从而导致一些驾驶员生物钟混乱,筋疲力尽,反应迟缓,处置能力差,特别是当遇到道路紧急状况时处变能力大大降低,有时深更半夜驾驶车辆还会出现“打瞌睡”的现象,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本人及群众的生命安全。

    (六)违法行为扰乱交通秩序。由于渣土车的经济效益和运载的石料、沙子、砂土等多少是挂钩的,许多驾驶人的工资也多以运料的数量多少“提成”,导致城区超载渣土车屡禁不止、泛滥成灾。同时,为了省油省时省钱,渣土车抄近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占道抢道等违法行为日益突出,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和其他机动车辆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产生渣土车等工程车违法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原因。一是多数承运商为了追求运输效益的最大化,迫使驾驶员多拉快跑,缺乏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责任心,全然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二是渣土车等工程车驾驶员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根本不考虑交通安全,安全意识淡薄,完全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于不顾。三是渣土车等工程车驾驶员侥幸心理在作怪,总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还行,基本不会出事,既使出了事,也不是什么大事。殊不知,此类车辆一旦出事就会是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伤害。

    (二)客观原因。一是目前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的对象多为个体经营者,管理规范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运输单位可以说寥寥无几,对多数工程运输车辆缺乏统一集中的规范管理模式,在监管方面更是存在较大的盲区。二是城管、安监、环保等部门对建筑施工方缺乏统一管理,对城区从事散体物料运输企业底数不清,没有严格落实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有关职能部门在对渣土车等工程车的管理上,不能多管齐下,策群力,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仅靠一两个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共管共治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渣土车等工程车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一)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治理渣土车等工程车违法行为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也不可能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就能彻底扭转局面的。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区管委会组织城管、交警、安监、交通运输、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协作、联合执法的巨大优势,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统一行动,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互通信息,共享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样,才能切实增强对渣土车的安全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和深度,全面规范渣土车等工程车的管理。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由城管部门牵头,会同经开区交警、城管、交通运输、安监、环保等部门联合发文向社会发布渣土车等工程车综合整治工作通告,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造声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迅速将城区渣土车等工程车综合整治工作的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企业、私营个体及驾驶员朋友,使广大人民群众深知开展城区渣土车等工程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积极预防”的浓厚社会氛围。一方面要求各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警示标语,印刷宣传资料,督促和配合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务必对本单位的渣土车等工程车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使规范行车、遵章守法的意识深刻烙在每个驾驶员心中。另一方面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四类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他们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三)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营运行为。一是摸清城区从事散体物料运输企业底数,进一步落实渣土等工程车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单位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广安装使用渣土车辆有效覆盖、自动冲洗或手动冲洗设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坚决制止租赁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无经营运输资质的车辆及证照不符的驾驶员从事渣土运输工作。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对运送渣土、建筑垃圾的车辆经批准改装成密闭加盖式车辆方可从事正常运输,其施工现场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不得有运输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三是土方施工扬尘较大的施工作业单位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扬尘、载物飘洒等措施,严禁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工地开挖土方和散装物料集中堆放的施工企业单位,租赁车辆必须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滴、飘、撒、漏”等现象。五是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必须配备环卫保洁员或清洁工,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遮盖和洒水等措施压尘,每天指派环卫保洁员或清洁工负责清扫路面,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四)严格路面执法纠违,加大处罚教育力度。针对渣土车等工程车大多在夜间行驶的特点,交警部门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勤务,采取集中夜查与区域性分散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渣土及其它工程车车行经路线的巡逻管控,加大对渣土车的检查力度,要对渣土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闯红灯、违停、随意掉头、逆向行驶、改装拼装、使用假牌假证、套用牌证、超速超载、逾期未年检、报废车上路、抛撒滴漏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首先应现场拍照取证固定证据,然后,将车辆依法暂扣,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经消除其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罚后方可放行。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仍然上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并予以强制报废,并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震动一方的目的。同时,每季度组织渣土运输企业的驾驶员参与一次集中教育学习,通报有关情况,表彰优秀驾驶员,批评屡教不改的违法驾驶员,并在新闻媒体上适时予以曝光。

    (五)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过去整治行动情况来看,对于渣土车等工程车驾驶员来讲,整治的风头一紧,他们就会收敛,当整治的风头一过,他们就会我行我素,放任自流。因此,针对上述现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工作措施,要求运输车辆车厢必须密封、覆盖、防尘,做到合法上路、净车上街,严禁渣土车辆沿途遗散、泄漏、流失载运物。交警部门严查严处渣土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制度,规范渣土车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城区渣土车等工程车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城区环境优美。同时,为常德经开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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