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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黄金交警大队四举措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邹良春 2011年5月18日9:19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要求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有关要求,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金大队及时反应,迅速部署,针对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增多、电动自行车管理一直存在盲区等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消除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第一,密切外部协作,紧抓源头管理。大队积极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进行逐一检查,层层把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同时,大队车管科严格按照公布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办理注册登记,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不进行注册登记,并对电动自行车上牌进行严格管控,未经上牌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第二,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大队要求各路面中队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持高压态势,争取在短时期内就能达到一定的整治效果。同时,大队要求民警下到辖区内各社区、村庄进行摸底排查,对电动自行车“超标”、无牌无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纳入常态管理。依托媒体的宣传动员优势,大队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群众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工作的开展,深入辖区内企业、学校及辖区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的宣传活动,造大声势。同时,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常态管理,常抓不懈,维护电动自行车行驶的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第四,创新服务机制,推行便民举措。为了贯彻落实服务人民的宗旨,大队依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借鉴“车管周末绿色通道”开展带来的积极效果,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等相关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同时,通过增设牌证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不仅为电动自行车宣传工作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更是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了便利。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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