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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黄河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学习刑法拒绝危驾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暴文昉 2011年4月26日9:34

    为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驶、飙车违法行为,郑州黄河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职工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全力保障刑法修正案醉酒驾驶有关条款5月1日顺利实施。

    本次《刑法》修正案中危险驾驶入罪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通过学习,大家对《刑法》修正案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明白了不仅是酒驾,闯红灯、飙车等都属于“危险驾驶罪”,均要受刑事处罚。要求每个人,特别是公司驾驶员都要从行为上预防危险驾驶行为,从内心里提高敬畏生命,拒绝“危险驾驶”。倡议广大职工自觉抵制酒后驾驶,共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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