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0日起,上饶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将对该市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度。规定每位出租车驾驶员总分为12分,扣分周期为一年,在一个扣分周期内驾驶员扣分累计未达到12分的,在一年后将给予清零。在一个扣分周期内,驾驶员扣分累计达到或超过12分的,必须参加再次学习,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申领服务监督卡方可上岗。驾驶员所驾车辆异动后,扣分随带。
实行计分制度,是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一项创新,对违章出租车驾驶员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充分体现执法的人性化。该处从驾驶员从业资格入手,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在源头彻底根治出租车服务质量差问题。
据了解,对出租车驾驶员有敲诈、勒索、刁难、辱骂、殴打乘客,停运罢运、聚众闹事、堵车断道,造成恶劣影响和有意破坏或改变计价器精确度及酒后驾驶出租车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的将被扣全部的12分,重新参加学习培训;对无故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乘客,未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被投诉无故不接受调查或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等扣5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