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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违章扣满12分 司机将下岗再培训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杨辉 2011年3月30日10:38

    为加强上饶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从源头根治出租车服务质量差等实际问题,上饶市城客处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努力探索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管新路子,创新监管新举措,自4月10日起全面推行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计分制度。届时,在一个扣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司机将被勒令下岗参加再培训。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计分制度从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安全营运、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了框定,规定:对违章驾驶员可单独按《江西省道路运输道条》进行处罚,亦可处罚和扣分同步进行,合并处理。违章扣分在《服务监督卡》上予以记录,累计扣分周期为一年,满分为12分,从驾驶员初领《服务监督卡》之日起计算。初领卡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扣分周期。驾驶员所驾车辆异动的,扣分随带。一个扣分周期扣分未达到12分的,自下一扣分周期起,扣分清除;累计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经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颁发《服务监督卡》;一个扣分周期内累计两次被吊销《服务监督卡》的,吊销《服务监督卡》,录入“黑名单”库,两年内不得在辖区范围内驾驶出租汽车。

    另悉,对出租车驾驶员有敲诈、勒索、刁难、辱骂、殴打乘客、停运罢运、聚众闹事、堵车断道,造成恶劣影响和有意破坏或改变计价器精确度及酒后驾驶出租车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将被扣全部的12分,重新参加学习培训;对无故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乘客,未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被投诉无故不接受调查或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等扣5分等。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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