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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三强三高”监管执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小满 2011年3月18日8:17
    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是一支担负常德市西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线基层交警队伍,每年行政执法近4万起。近年来,按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要求,为确保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轨道,大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维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广大交通民警真正为人民执好法、用好权、服好务,进而为区域经济建设发展、为和谐社会构建发挥出专业警种的积极作用。为此,大队采取“三强三高”举措强化执法监管,通过规范量化标准、程序标准、动作标准、形象标准提高执法质量,实现了连续4年执法质量考评进入全省县级交警大队前三名,民意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未发生一起因民警执法错误引发的进省赴京上访事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消、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也未发生一起民警违法违纪违禁行为受到上级督查处理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夯实基础强素质,民警执法形象高

   近年来,大队从解决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难点问题入手,注重“抓教育、抓规范、抓监督、抓示范”,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民警执法形象。一是突出领导,重常态。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和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牵头的执法监管领导小组,以联带包创精细化考核作为执法考评和监管的指挥棒,对执法质量考评和监督实行联责分担,轮值督导,保证了监督考核的公平公正和持之以恒。二是突出重点,细规范。2009年,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大队系统地制定了13项工作规范,确定了7类33种适用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15种适用警告教育放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其编辑成《规范执法工作手册》,并将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三是突出培训,强素质。在抓教育培训工作上,大队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民警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通过开展“全岗轮训、查摆特训、层层滚训”的教育培训形式,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仅2010年,大队就采取各行形式培训民警近500人次。四是突出规范,广“示范”。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大队以“示范岗”作为提升队伍执法形象和管理服务水平的窗口和试验田。2009年,大队在辖区认真开展勤务制度改革,设立四个标准作业示范岗,采取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在今年示范岗数量增加到13个,警力达到80%。今年3月9日又设立了卫门口小学女子护校“示范岗”。“示范岗”活动开展以来,辖区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管控,特别学校及其周边两年来未发生一起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长效考评强规范,整体执法质量高

   大队总支非常重视规范执法工作,长期把其作为“生命线”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执法考评机制,明确各个层面规范执法的标准。一是从解决问题着手,规范办案流程。大队建立由案件受理到案卷归档一整套规范化执法办案操作流程。具体包括受案、调查报告、下达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送达当事人、抽卷送审、退办整改、归档七个时段。按照上述流程操作,既有利于领导把握办案进程,也能让民警清晰办案思路,更能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便于案卷集中统一管理。二是从执法案卷着手,实行“一案一评”。大队长期坚持法制员考核评审制度,确保执法案卷无差错,全案随机抽查无退办。同时,积极推行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联动考核,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管理监督。2010年,在总队执法质量考评中,大队达到案卷全部合格,优秀率达98.6%,取得了全省县级大队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从精细考核着手,坚持日常监督。在考核体系设置中,大队设立了日常警务考核、领导督导考核、执法质量考核、民主监督考核四个考核主体,通过“建立和完善对接到位的操作机制、主体到位的责任机制、量化到位的目标机制、常抓到位的管理机制、评比到位的考核机制、兑现到位的奖惩机制”等六大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精细化管理全面对接。执法规范与监管占到精细化考核分值的70%,并将其全部纳入精细化考核“一票否决”范围,真正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存在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用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全体岗位民警的执法行为。

   人本执法强和谐,群众评价满意度高

   大队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不断强调人性化执法,加强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一是立足服务群众,不断创新措施。大队把丰富服务手段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改进工作、创新管理的有益探索和尝试。无论是窗口优质服务,还是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驻企业警务站;无论是实施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还是出台服务群众十条措施;无论是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还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无论是“大走访”常态机制,还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无不体现了大队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2010年,大队对近万名轻微交通违法人实施了“首违不罚”的当场警告教育放行处理,辖区交通违法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近10%,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二是立足执法“创满”,强化社会监督。大队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对工作进行视察和评议,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和举办“警营开放日”加强沟通联系,实行大队领导周三接访日和建立媒体监督网络,发现新苗头、掌握新问题,全方位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查漏、纠错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能力。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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