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仙居公路运输管理所出台多项规定以加強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车姓“公”不姓“私”。
按照管理规定:全所公有车辆一律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私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用车和外借,须经所长同意办公室才能派车。除外出执行公务外,晚上和双休日所有车辆均须在所内停放;车辆维修按规定一年内二级维护不得少于2次。车辆维护和修理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所长批准后才能修理和报销费用;每月对每辆公车的行车里程、油耗进行统计并公布;凡酒后驶车、超速50%以上等违章行为罚款一律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