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在信丰县召开的2010年度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工作表彰大会上,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被县政府授予“2010年度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当作一件重要工作,在年初制定全年工作意见时,即把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工作纳入其中,列入年终考核项目,在收悉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后,大队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专门召开会议就办理和答复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科室中队积极参与、全力以赴,在积极主动开展办理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在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上下工夫,并根据每件建议和提案根据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分解至各职能科室中队,由职能科室中队针对建议、提案所反映和要求的内容切实抓好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分别向县人大、县政协上报办理情况。
一年来,该大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