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在处理各类交通肇事疑难案件工作中,在着力履行自身法定行政调处职能的同时,充分利用司法仲裁室和法庭进驻交警大队的便利条件,注重发挥司法仲裁调处、法庭审判处理的功能,将各类交通肇事疑难案件,通过“三堂会审”的途径快速结案,大大提高了交通肇事疑难案件的处结效率。
在交通肇事疑难案件处理过程中,牟平交警大队首先依法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行政调处,在法定两次调解不成功的基础上,则告知当事人可运用司法仲裁的方式,予以再次调解或仲裁结案。司法仲裁结案后,各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即生成法律效率,如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协议,其他方的当事人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交通肇事疑难案件的当事人,不愿通过司法仲裁的方式结案,还可以直接向驻交警大队的法庭起诉处理。如此,这种“三堂会审”式的一条龙结案方式,既有效节省了当事人往返奔波额外跑腿的时间,极大方便了各方当事人就近处结肇事案件,也最大限度的提高了交通肇事疑难案件快速结案的处理效率。一年来,先后有30余起比较复杂的交通肇事疑难案件,通过“三堂会审”式的途径,在法定时限内得到完满处结,无一形成积案、拖案,一次性结案率达到100%,受到案件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