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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交警:“五个集中”举措整治校车交通安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小满 2011年12月30日9:31
    12月29日下午,春节寒假前夕,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再次来到辖区河泭镇中学、青林小学等城郊农村中小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自公安部2011年10月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以来,大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拟制了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整治方案,明确了责任,全力采取“五个集中”举措开展整治行动。通过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到12月29日止,大队共计出动警力近350人次,排查中小学生接送车辆30余台,城乡幼儿园接送车辆80余台,城乡儿童接送车辆近200台,排除安全隐患近80余起,取缔不符合标准的接送车辆2台次。督促办理校车专用证4台次,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宣传卡片近700张,辖区没有发生一起涉及学校师生的交通事故,“校车”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大队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10月底前,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并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了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大队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一是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二是督促了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三是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组织到大队接受了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近两个月来,大队加强了对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整治。一是学生上下学期间,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二是派出机动巡逻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道路进行巡逻管控,严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三是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了教育行政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重点检查了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进行了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识标牌。
    集中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获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一是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二是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三是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集中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积极主动向武陵区委、区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主动协调武陵区教育局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一是按照校车“户籍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会同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二是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求坚决制止。三是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四是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刘小满  黄启焕)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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