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景宁县运管所被丽水市运管处评为2011年度重点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一年来,景宁县运管所紧紧围绕年初与市运管处签订的《重点目标责任考核书》,精心安排,分解落实,狠抓督办,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站场建设工作:完成农村客货运一体站项目5个,新建港湾式停靠站21个(其中仿古式港湾式停靠站4个)。
二、农村客运工作:开通“康庄小巴”4辆,新增通达客车行政村11个,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72.44%;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41.81%,并研究制定了《景宁县农村客运发展实施方案》。
三、物流工作:新建成18个物流配送网络站点,进一步提高物流配送网络站点覆盖率;将我县城乡配送网络建设项目作为全省农村物流试点示范项目向省运管局进行了申报,并积极推广。
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柔性管理方式,坚持“轻违不查处”原则,有效化解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加大职工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全年未发生执法过错、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综治安全工作:圆满实现全年无一起死亡责任事故的记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深入、扎实、有效;跨县以上客车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三类以上客车全部安装GPS,实现联网联控;综合治理形势良好,单位内部无违法违纪现象。
六、文明创建工作:被团市委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被丽水市总工会评为全市“十佳先进职工之家”、丽水市工会财会工作先进单位;“景宁至英川”客运班线通过省级文明客运班线考核检查。创先争优工作深入、扎实,效果明显,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开拓创新精神得到全新展现,政治、精神、物质三个文明创建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