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港口建设和发展,徐州市贾汪交通运输局港务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港口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精心准备,确保明年元月一日顺利征收。
港口货物港务费是《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中明确规定是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征收的港口规费,资金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的费用,对于保障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用资金,促进港口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规范港口货物港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综[2011]43号),我区进一步规范港口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专项征收领导小组,制订征收工作方案,配备征收工作装备,组织征收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张贴宣传标,发送宣传彩页,为2012年1月1日开征港口货物港务费营造良好费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