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浙江省台州市环保、公安、交通、商务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外地转入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管理的通告》。该《通告》称,从11月1日起,台州各地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前必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在未取得环保标志前不能办理车辆任何手续。
据统计,浙江温岭市现有环保应检车辆达13万余辆,按时间分布年检测量约7万余辆。实施初期,车主可凭行驶证到该市办证中心环保窗口免费领取环保标志。
为便利车主,该窗口将在一周左右迁入温岭车辆检测站内,车主可零距离办理。另外,对二手车市场转入的外籍车辆,从通告之日起外籍地转入的车辆须达“国Ⅲ”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凡转入台州的外地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Ⅳ标准”)。然后经环保部门审核,达到相应排放标准以上的机动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