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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交警“十二字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隐患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谭玉英 2011年11月18日11:3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局“8.26”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交警支队《转发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十二字工作法”狠抓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隐患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辖区未发生因学生导致的交通事故。大队共出动警力880人次,排查交通安全隐患39处,增设、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27处,设置交通安全提示牌12块,查获校车超员12起,卸客转运38人次,查获驾驶人不符合驾驶学生接送车辆资质1起,清理学校周边摆摊设点13起,乱停乱放27起。

“组织”即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大队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刘萍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责任”,为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排查”即校车隐患大排查。大队由车管所牵头,会同教育部门深入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专用校车、其他学生接送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排查接送学生车辆96辆次,均填写了校车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校车工作台帐。对校车外观标识设置、车辆年检情况、车内安全装置设置以及驾驶人驾驶资质、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审查,对3辆未喷图校车外观标识和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对驾驶人不符合《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0条有关资质要求的,一律予以清退,查获1起驾龄不符合驾驶校车要求,查获校车超员12起,大队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予以了处罚,并及时抄告了教育主管部门。

 改善”即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得到改善。91开学后,大队按照“护卫天使行动”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了一次排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要求,对缺失、损坏的设施进行了一次排查、登记造册。共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39处,全部整改到位,施划、完善减速埂、斑马线19处、设置停车泊位线8处,设立减速慢行等交通安全提示牌12处。

“整治”即校园周边秩序大整治。大队联合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对中小学校周边商贩摆摊设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开展了集中整治,净化了校园环境。同时,大队根据校车的行驶时间、运行路线,重点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严重影响学生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学校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三轮椅车)、非法营运客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尤其强化了每周五、日下午回家、返校高峰期的监管。

 “深化”即“护卫天使”行动得到深化。大队进一步完善了护学岗管理制度,规范设置交警“护学岗”,科学调配护学民警。护学岗民警坚持做到“四会四熟知”,即:会保护和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会科学有效疏导交通流、会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会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上交通安全课;熟知学校上下学时间、熟知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熟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流特点、熟知校车、校车驾驶人及校车停靠情况,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

“宣传”即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浓厚。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开展“五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即一次文明交通“送爱心、保安全”宣讲活动、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展览、组织一次警营开放活动、开设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堂,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提醒学校及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监护责任,不擅自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等等,切实提高了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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